共护母亲河 提升水环境
九龙江是闽西南人民的母亲河。漳州持之以恒抓好流域综合治理,已连续五年将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近几年来,共投入资金12.89亿元,实施227个整治项目,巩固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九龙江流域(漳州段)ⅲ类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长泰县、南靖县通过国家生态县考核验收,龙文区、龙海市、平和县、华安县被授予省级生态县(市)称号,有力地促进流域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
严格控制流域污染排放。制定实施九龙江流域产业布局规划,根据环境功能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确九龙江漳州段8287平方公里鼓励发展、限制发展、禁止发展的产业和区域。全面禁止九龙江北溪江东北引桥闸、西溪桥闸以上流域发展重污染产业,禁止新建、扩建造纸、制革、电镀、漂染行业,先后否决了油墨、涂料、清洗剂、合成革等30多个不符合流域产业规划的污染项目,严格控制新增污染。 强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九龙江漳州段沿线现已建成污水处理厂12座、日处理规模25.7万吨;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场5座,日处理能力930吨。流域各县(市、区)污水处理率81.15% ;垃圾处理率97.02%。 全面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将九龙江干流两岸各1公里、支流两岸各500米范围划为禁养区,干流两岸各5公里、支流两岸各1公里范围划为禁建区。2009年以来共关闭拆除干流两岸1公里、支流两岸500米禁养区内养殖场13594家,狠抓禁养区外25973家养殖场治理,督促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及养殖专业户采取生态养殖方式。 扎实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实施“以奖带补”、“以奖促治”政策,流域7个县(区)28个乡镇、261个行政村申请国家及省级整治补助资金2.3586亿元,实施2010-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通过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示范工程建设,以点带面形成综合示范效应,着力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生产生活环境。 扎实抓好工业污染治理。积极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近三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77万人次,检查各类企业6948家次,依法提请整改违法行为391家,实施行政处罚115件,有力打击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同时,狠抓工业园区污染治理,流域内9个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已全部建成污水集中治理设施或将污水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治理。 全力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全面排查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安全隐患,设置38个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牌、11个公路警示牌、11.32公里围网。开展饮用水源上下游联防联控,强化流域11座电站5座水电站用水调节,严格执行最小生态下泄流量。加强日常巡查和水质监测,加强流域水电站用水调节管理,充分发挥5座水质自动监测站预警作用,密切跟踪流域水质变化,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有力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治理乱采乱挖行为, 撤除采砂堆放场79个, 取缔关闭无证非法采矿场12家,清理沿江沿岸违法建筑675宗。强化流域渔业资源管护,严禁电毒炸鱼等破坏行为,增流放养滤食性鱼苗共762.5万条。强力推进流域森林生态体系建设,新增造林补植5.5万亩,保护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不再新种桉树人工林,防止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与污染。 ⊙本网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