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获悉,为切实做好我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改善农村群众居住条件,根据实际情况,近日,我市出台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据介绍,今年省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2500户。其中,仙游县870户、荔城区300户、城厢区200户、涵江区370户、秀屿区620户、北岸开发区110户、湄洲岛30户。危房改造对象重点是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以及其他贫困户。
按照方案,农村危房改造要与灾后重建、地质灾害点搬迁、造福工程等相衔接,按照“生活最困难、住房最危险、需求最基本”的原则,统筹搞好规划设计,科学选址,分步实施,并在政府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内,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向两边扩建或者向上加盖。
据悉,今年,中央、省级财政按一定标准对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给予补助,市财政也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补助,对验收合格、工作突出的全市前三名的县(区、管委会),市财政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朱玉清 肖建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