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警察,就要勇于面对生死考验” 记漳州市民警高丽伟

赏金猎人
2012-10-11 10:41:08
  伤势严重的高丽伟被送到医院急救时,医护人员根本没有办法进行伤口清理,只得用剪刀将其警服一片片剪开。 叶勇祥 摄
  二度烧伤的高丽伟在伤口处理后,上半身像蚕茧似的被包扎起来。 记者 朱俊辉 摄

  在“双节”期间,坚守岗位、年仅31岁的漳州台商投资区公安分局民警高丽伟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紧要时刻,明知险情在即,毅然选择了舍生忘死,不顾个人安危果断及时处置警情,强忍烧伤剧痛奋不顾身制服嫌疑人,有力控制事态,以自身的付出最大限度避免了可能造成的严重社会危害后果。

  生死时刻,他勇往直前

  2012年10月4日10时07分,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台商投资区一男子携带装满汽油的塑料瓶、打火机窜入一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的仓库吵闹,情绪激动,请火速处置。

  值班的台商公安分局青年民警高丽伟等同志接指令后迅速出警到达现场。10时17分,在仓库内,一中年男子(吴某荣,39岁,角美镇东山村人,有犯罪前科)手持汽油瓶、打火机在里面疯狂叫嚣,一旦汽油引燃后果不堪设想。高丽伟耐心劝说其冷静对待被辞退问题,不要做出过激行为,积极引导其到仓库外解决问题。

  劝说、僵持,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而危险却可能一步步逼近,公司领导、员工手心捏出了汗。为避免危险升级和恶化,高丽伟一边与吴某荣交谈分散其注意力,一边示意其他同事配合,乘机靠近吴某荣抢下打火机和汽油瓶制服他。就在吴某荣转头面向他人时,高丽伟迅猛抓住吴某荣持打火机的右手。也在刹那间,吴点燃打火机,汽油泼洒至高丽伟及自己身上,致两人身上同时起火。正在汽油起火后随时可能引发更大危险的紧要关头,高丽伟毅然将吴抱紧拖离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现场,将其扑倒在地上翻滚,直至将吴身上火扑灭并将其制服。让人惊魂未定的烈焰扑灭了,而在烈火中搏斗的民警高丽伟却胸腹部、双手等多处烧伤面积达25%,被确诊为二度烧伤,心爱的警服也烧掉大半截。协警陈文斌在抢夺汽油瓶、制止吴时两手掌亦被轻度烧伤。相比之下,滋事的吴某荣伤情较轻。

  台商公安分局在第一时间将高丽伟、陈文斌和滋事的嫌疑人吴某荣送到医院抢救。警方还先替嫌疑人垫付、筹集了急救费用。吴某荣也将为其疯狂、愚蠢举动承当应有的法律责任。

  赤诚为民,他始终恪守

  身边共事的民警说,“黑丽”(同事给高丽伟取的绰号)分内事分外事争着干,急难险重工作抢着上,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义无反顾。2012年2月15日,辖区群众李某酒后驾驶工具车被民警发现制止,却受到李某一群朋友阻挠,高丽伟带队员出警前往劝解并强制带回嫌疑人;6月18日,辖区一群年轻人在一酒家庆祝生日酒后在门口欲开车,锻炼身体跑步路过的高丽伟止步上前劝解,反而受到酒后轻狂的年轻人讥讽甚至辱骂推搡,他宁受侮辱不依不饶,避免了一群年轻人可能醉酒驾车引发的生命危险……

  接触过他的群众说,小高总是心系群众,不论大案小案都会认真办,想方设法解民忧。2012年6月,厦门某交通公司驻台商投资区项目部,职员方某放在宿舍的钱包内银行卡被盗领数千元。接警后,有人以为数额小不一定太在意,破大案要紧,可高丽伟说,不论大案小案,都侵害群众财产权利、影响群众的安全感,特别是来这里投资兴业的企业和员工的安全感,不容忽视。于是,他扑下身子、使尽脑子,硬是把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并为受害人追回经济损失。公司和受害人想不到随意报案,不但案子破了,损失还追回来了,送锦旗赞扬高丽伟警官“人民的好警察”。

  中等身材,黑黑瘦瘦,话语不多,敦厚质朴的高丽伟自2004年12月从警以来,始终牢记从警廉政宣言,以其实际行动践行执法为民的承诺,3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易经》有言:举而措之天下之民,谓之事业。高丽伟同志这样想,也这样做。 ⊙蒋惠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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