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微信传播淫秽被抓 传播淫秽视频处罚量刑标准介绍

格列柯南
2016-03-23 18:17:32

男子微信传播淫秽被抓 传播淫秽视频处罚量刑标准介绍

男子微信传播淫秽被抓。近日,广州越秀警方抓获1名嫌疑人蔡某,其利用微信公众号吸纳会员,收取会员入群费后再通过微信群及某网络云盘传播大量淫秽视频的方式进行非法牟利。

同时,警方查缴涉案淫秽视频文件约15000G。

警方发现,该微信公众号从2015年11月开始注册,通过微信电子支付方式收取每人人民币9.8元的“入会费”并组建会员微信群,再向该群组每天不定时发送淫秽视频。

据调查,该微信公众号共招募会员两千多名,除在群内传播淫秽视频外,该微信公众号还利用网络云盘存放了巨量淫秽视频文件(约15000G)。其间,该微信公众号通过出售这些网络云盘的账号进行牟利,非法获利人民币达4万多元。

传播淫秽视频的量刑标准

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 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六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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