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四月起执行“国五标准” 多类车辆上牌将受限

格列柯南
2016-03-28 09:10:48

厦门日报讯(记者 黄璜)今日,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2016年4月1日起,不符合“国五标准”的车辆将被分阶段限制注册登记。哪些车将因此受限?环保前置审核如何办理?去哪里办?本报为您详细解读。

哪些车辆将受限?

不符合标准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以及部分重型柴油车

1、不符合“国五标准”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以及用于公交、环卫和邮政行业的重型柴油车无法在本市上牌,也不允许进口或销售,其中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的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00kg,大多数九座以下的车辆属于这两类。

2、不符合“国五标准”的外地机动车无法办理转入登记、换成闽D号牌。

3、值得注意的是,原本在厦门已经上牌的不符合“国五标准”的车辆还是可以使用,但本地号牌的非绿标车会被限行,即岛内全时段限行,岛外主城区、主要道路的主要时段也限行,而且非绿标车也不能在本市辖区内办理转移登记。

新挂牌的本地车怎么办?

必须实行环保前置审核

4月1日起,在本市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必须实行环保前置审核,若符合现阶段执行的排放标准(“国五标准”、柴油车部分车型只要求“国四标准”),环保部门将开具机动车环保审核单,符合标准的可到车管所注册登记后,再向环保部门申领绿色环保标志;环保审核不通过的,车管所不予受理注册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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