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男子委托代孕后反悔失踪 因妻子突患重病决定不要孩子

格列柯南
2016-03-28 11:36:21

  代孕是指由孕母替他人完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过程。对于"代孕究竟应不应该合法化"的问题一直是舆论热点。在深圳一男子罗先生因妻子不能生育,便找人代孕,可当孩子在代孕妈妈肚子里顺利发育时,罗某却称不要孩子而且还玩起了失踪。

  罗先生与妻子结婚8年却一直没有生育,夫妻两人经过反复商量,决定通过代孕生育宝宝,便在网上认识了做代孕行业的李某。去年8月,双方确定了正式的代孕方案,并签订了委托代孕三方协议,协议中特别说明如果条件允许就做双胞胎,有关费用加倍。按照协议约定,罗先生支付了定金。经过取精、取卵、受精等过程,胚胎形成并暂时冷冻起来。此后由代孕机构协助物色代孕妈妈。

  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今年1月中旬,胚胎移植手术完成,两个来自罗先生夫妻双方血脉的胚胎在代孕妈MD母体内顺利着床发育。可让人始料未及的是,两周后,李某把医院确认受孕的检验报告单正式发给罗先生后,罗先生并没有预料中的欣喜和兴奋,言语中反而屡屡流露出漫不经心,对履行协议的后续步骤开始支支吾吾起来。

  之后,李某再次联系李先生,希望他珍惜这个来自不易的宝宝,能够继续履行协议,否则他就要自掏腰包垫付代孕妈MD补偿费。没想到对方却非常不耐烦,说孩子他不想要了,由他们随便处置。随后就匆匆挂掉电话。此后任凭李某再打电话,罗先生一直拒绝接听。据了解,罗先生因妻子突然查出重病,而且其工资收入也不高,觉得无能力让孩子幸福才决定不要孩子的。

  律师表示,代孕是将受精卵子植入孕母子宫,由孕母替他人完成"十年怀胎一朝分娩"的过程。如果代孕出生的小孩有健康问题,或者代孕中途反悔,导致三方都不要小孩,从代孕者和代孕需求者的先行行为来看他们都有抚养义务,他们都构成遗弃罪。(来源: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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