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样的处罚,当地警察局长表示,之所以给出第二种惩罚措施,是希望能让这名小偷感到难为情,从而以后不再犯。 虽然挂着牌子有些丢人,但最终这名44岁的小偷为了免受30天的牢狱之灾,最终也选择了挂上“我是贼”的牌子站在商店门口示众。对此,他自己并不觉得难为情,他认为自己偷东西受了惩罚,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