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保障性租赁房明起意向登记 按批次轮候分配

格列柯南
2016-03-31 11:11:50

时间:4月1日-4月2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厦门日报讯(记者 袁舒琪)今年的保障性租赁房分配,马上就要启动了!记者日前从市住房保障办了解到,今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意向登记将从4月1日开始,仍实行按批次轮候分配制度。

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主要面向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届时将有3000套岛外房源供申请户申请。确认符合申请条件并有意向申请本批保障性租赁房的市民,应在4月1日-4月2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期间,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意向登记。

【提醒】要带哪些材料?

意向登记时,申请人除了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供核验之外,还应提交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地税部门出具的申请家庭成员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记录》,或者养老金证明材料,或者失业证,或者其他相关收入证明材料供核查。材料齐全后才可以领取《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意向登记单》,并具备参与摇号的资格。申请家庭可到各区地税窗口查询打印。

登录 评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