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将鱼鹰列为非法渔具 擅自使用会受到法律严惩

格列柯南
2016-04-01 09:46:34

  鱼鹰学名鸬鹚,善捕鱼。在金堂清江镇新水碾村,鱼鹰便是他们的左膀右臂、合作伙伴,每个鱼鹰都跟家人一样起了名字,“这个叫‘黑黑’,这个叫‘灰灰’……”

  从十几岁起,唐维俊就开始跟着父亲下河捕鱼,3月初,正值禁渔期,唐维俊到青白江上撒了一网,想给4只鱼鹰弄些鱼虾吃。正撞见巡查的金堂县渔业执法人员,虽然互相认识,执法人员还是给他开了罚单。

  金堂县农业局的易大队长反复告诉老唐,2月1日~4月30日是禁渔期,不能捕鱼;按照渔业法,鱼鹰是非法渔具,不经过特别批准,全年都不得在江里河里捕鱼。

  据悉,山东微山湖那边每年都有人来到新水碾村卖鱼鹰,一只两三百元。刚买来的鱼鹰比小鸡大不了多少,养两三年才会下水。从下水到成为一只真正的鱼鹰,得经过渔人的驯化。三、四岁后鱼鹰成熟,可以和主人家熟练配合,一直到十四五岁老去。然而,唐维俊的这一批鱼鹰还没等到老去,就已经“下了岗”。(来源:北青网)

登录 评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