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维权案开庭法院驳回诉请 当事人不满结果表示会继续上诉
同性恋话题一直都是一个备受社会关注的话题,4月13日,中国同性恋婚姻维权第一案在长沙开庭,庭审持续了三个小时,法院最终驳回了当事人申请登记结婚的请求。 2015年6月23日,长沙同性恋者孙某和其男友前往长沙市芙蓉区民政局办理登记结婚,却被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以两人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登记条件为由,拒绝为二人办理婚姻登记,工作人员表示结婚登记只能是一男一女。 孙某与其男友认为,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对法律的理解有误,混淆了“一夫一妻”和“一男一女”的概念,“一夫一妻”是针对多妻制或者多夫制而言,“一男一女”指的是性别,这并不是同一件事。
2015年12月16日,孙某和他的代理律师向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材料,请求判令芙蓉区民政局为其办理婚姻登记。2016年1月6日,孙文麟和胡明亮正式收到了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此案件也被舆论称为“同性恋婚姻维权第一案”。 2016年4月13日,此案件在长沙开庭,经三个小时的庭审,芙蓉区法院宣判认为《婚姻法》对申请结婚以及办理结婚登记的基本程序等作了专门规定,中国相关婚姻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结婚的主体是指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双方。孙某及其男友二人均系男性,申请结婚登记显然不符合中国婚姻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告的诉称理由不能成立。综上所述,该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孙某表示,他对败诉结果很失望,不过看到有很多人支持他,他感到很欣慰,下一步自己会继续上诉。(来源:中国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