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4男1女扮富商警察 持仿真枪打劫卖淫女
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林婷 本报讯 购买仿真枪,冒充警察,以抓卖淫为由,对卖淫女又劫财又劫色,这四男一女最终被警方抓获,去年11月,在逃11年的主犯李某落网。近日,莆田涵江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李某因犯绑架、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4万元。 1.分工明确各扮角色 据了解,李某是福清人,他和同案犯黄某、王某凤(女)、吴某、王某伟(四人均已被判刑)是朋友,平时几人都无所事事,身上经常身无分文。2000年11月初,眼看年底就要到了,他们又聚到了一起,商讨着如何弄点钱好过年。经过多日商量,他们发现“坐台妹”挣钱多,而且属非法行业,于是决定靠抢劫勒索这些卖淫女搞点钱。 作案目标有了,五个人开始筹划自己在抢劫和绑架卖淫女时的角色,李某因会讲莆田话和福州话,且普通话也比较标准,于是乔装成了富商,吴某扮起了给富商开车的司机;王某凤则当起富商的义妹;黄某和王某伟则负责后续的接头工作。 2.冒充公安绑架卖淫女 角色定下后,五人马上展开行动,李某、王某凤、吴某三人于当年11月的一个晚上,来到涵江某大酒店ktv包厢消费,其间为了赢取“坐台妹”的信任,三人言谈之间表现得十分阔绰,最后还给了每个“坐台妹”200元的小费。其中一名“坐台妹”黄某莉信以为真,将自己的电话号码留给了李某等人。 第二天,李某就给黄某莉打去电话,谎称自己正在公司开会,希望等下与她在涵江某酒店一同吃午饭。下午2点左右,黄某莉与另一“坐台妹”王某萍应约来到酒店,李某等人以去福清吃海鲜为由,将两人骗上了一辆事先准备好的“的士”。在车子开往福清的途中,扮作李某司机的吴某突然掏出一把仿真手枪对准黄某莉和王某萍,并声称自己是福州市公安局的,专抓卖淫小姐。 随后,黄某等人用事先准备好的胶布蒙住两名女子眼睛,并用绳子绑好两人,劫持到福清联华村的一民房内,在对两名“坐台妹”殴打后,抢走了她们的手机和银行卡、首饰等财物。 3.注射“白粉”拍裸照再勒索15万元 洗劫完两人身上的财物,李某等五人仍不甘心,他们又持仿真枪和刀具对她们进行威胁,要求她们向亲人和朋友各筹15万元作为赎金,否则将杀死两人。他们还将矿泉水用针筒注射进两人的手背,并声称注射的是“白粉”,黄某在此期间还对王某萍实施了强奸。 黄某莉和王某萍在李某等人的威逼下,只得向家人和朋友救助,可6天后,李某等人却发现要求存入赎金的账号内没汇来一分钱,李某等人于是将赎金降到了5万元。为了尽快拿到钱,他们决定放黄某莉去拿钱,但为了防止其趁机逃脱,几人在放黄某莉之前,竟将其扒光,拍摄了裸照,声称如果不回来,就将把裸照对外公布。 黄某莉被放后,立即跑到最近的公安机关报案。警方接警后,很快赶到该民房解救出王某萍,并将除李某外的四人当场抓获。而李某却携部分款物逃脱了。2011年11月16日,经警方网上追捕,李某在福安市赛岐大酒店被福安市警方抓获归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