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合法建房不受影响
本报讯 “‘两违’综合治理主要针对新增违建和存量违建,群众正常合法建房需审批。”4月23日,针对福清市近期开展的“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中群众关心的问题,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王天珠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据介绍,“两违”指的是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违法占地是指未经有权机关批准、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或超越批准权限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包括了毁林建墓。违法建设是指违反法律、法规、未经有权机关许可或不符合许可规定擅自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行为及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用地上的建筑或超过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期限的建筑,包括经过审批但不按审批指标建设的建筑。 “‘两违’占用了宝贵的土地资源,影响城乡规划实施,破坏生态环境,对城市的发展非常不利。”据王天珠介绍,到2020年,福清市土地利用的规划指标是223.99平方公里,目前已经利用了213平方公里,也就是说在未来的5年时间里,福清市只剩下10平方公里的土地可以利用,而福清市村庄面积却正以每年3平方公里的速度在增长,这其中不乏“两违”建筑。 王天珠表示,目前福清市个人建房正呈现出占地面积越来越大、层数越来越高的趋势,群众相互之间出现攀比,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也容易产生邻里纠纷。两违问题已经成为福清市发展最为突出、最为复杂、最为集中也最难解决的问题。“可以说,福清市的‘两违’治理形势严峻,已经到了要痛下决心解决这件事的时候了。”王天珠说。 据介绍,治理“两违”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维护城乡建设秩序的要求,也是推进全省宜居环境建设的要求。2014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为期三年的“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今年是三年行动的最后一年。 4月11日,福清市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决定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以铁的决心、铁的举措、铁的纪律,把“两违”治理工作进行到底。4月15日,全市“两违”综合治理部署会议召开,再一次对相关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治理“两违”目的是要在全社会建立起“不能违”、“不敢违”、“不想违”的观念,使违建必拆、违法必究,引导群众树立合法审批、有序建房的观念,并使之成为干部群众的共识。 针对群众关心的个人合法建房是否会有影响的问题,王天珠表示,“治违”行动是主要针对新增违建和存量违建,对群众的正常合法建房没有影响。 据介绍,个人建房审批分为城区和镇街两部分。2012年起,福清市陆续出台相关文件,用以规范个人建房。近期,福清市根据执行中存在的一些细节和管理上的问题,对相关法规进行适当修订,并于今年3月31日正式发布实施《福清市城市规划区内私有危房改造实施意见》和《福清市城市规划区外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群众可以登录市政府网站查询。 “下一步福清市将实行挂牌亮证施工制度,经审批的个人建房需严格按照审批要求进行建设。”王天珠表示,经审批的个人建房不能超占面积,超建层数,并向属地镇街申请挂牌施工,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及群众监督。不按审批建设、未挂牌施工的,一律视为违法建设依法依规处置。挂牌施工的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可以登录市规划局网站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