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男童伤痕累累 疑遭家庭暴力

赏金猎人
2012-10-19 16:19:19

(小孩背部好几处肌肉出现青紫)

  “我的孩子才3岁,可此次从外地回家,发现孩子全身青一块紫一块,疑遭家庭暴力,这孩子太无辜了”,昨日,家住仙游赖店溪埔村的郑建芳抱着孩子走进本报新闻热线编辑部,反映儿子幼小的身体,可能遭受家庭暴力,希望有关部门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确保孩子的身体健康。记者接到投诉后对此进行调查。
  郑建芳告诉记者,他是赖店镇溪埔村人,他的儿子今年3岁,因他和妻子都在外地打工,儿子就留在家中让父母照顾,儿子也因此成了留守儿童。前几天他从北京回仙游看儿子,在给儿子洗澡时发现儿子全身青一块紫一块,询问父母了解情况,可父母说也不知道,他认为,儿子交给父母看管,如今儿子全身是伤痕,他怀疑儿子遭遇家庭暴力,所以父母不敢说,他认为儿子太小,也是无辜的,小小年纪遭遇这样的暴力,对孩子伤害很大。
  记者也看到,小孩背部、大腿处有好几处肌肉出现青紫,屁股一块青紫面积有成年人一个拳头大的面积,头部也有一处软组织挫伤。记者摸了小孩的一处青紫处,小孩喊着“痛、痛”。郑建芳告诉记者,儿子可能是遭家庭暴力,本来是家丑不外扬的,想容忍着将就着过目前的日子,但是看着幼小的儿子后背上的伤痕,他无法再容忍了,看到儿子伤痕累累,他感到呼吸都觉得痛苦,可自己却不知道该为儿子做点什么,所以杨要呼吁更多的人一起来帮助他和他的孩子们脱离苦海,让家庭暴力远离孩子。所以,他想找到媒体帮助。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在农村,孩子遭遇家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主要是受“不打不成材”、“棍棒之下出孝子”等传统观念影响,而许多孩子遭遇家庭暴力后,无法在第一时间得到报告及制止。对于郑建芳反映情况,记者随后将情况向仙游赖店派出所领导反映,引起赖店派出所领导重视,郑建芳随后也向派出所报案。赖店派出所所长陈荣聪告诉记者,家庭暴力事件发生时,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及时制止。如果不能制止,应及时寻求外界帮助:如拨打“110”电话,向有关部门(如居住地家庭暴力报警点、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等)呼救,向邻居求助等。儿童在脱离暴力危险后,应及时和父母、亲属联系。
  据了解,近年来为了预防和减少儿童遭受家庭暴力的发生,我国已先后制定并修订了一系列相应法律及行政规章、政策。《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对禁止家庭暴力进行了一般规定。2007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门规定了“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并对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规定了治安处罚和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法律责任。除此之外,《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规定了对家庭暴力行为的行政处罚措施和刑事法律责任。
  目前当地派出所和村干部积极关注此事,并将召集郑建芳家庭成员进行法制宣传,确保孩子不再受到家庭暴力伤害。 晚报记者 李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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