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雇主频遭保姆监守自盗 专家称家政公司要赔
探因 贪心保姆为何屡屡得手 法官分析说,随着保姆行业的火热,保姆已经成为雇主最亲近的人群之一。然而,正因为亲近,雇主往往对保姆缺乏警惕心,从而让一些贪婪的保姆有机可乘。 针对保姆频频作案的情况,思明区法院刑二庭法官陈毅燕建议,进一步规范保姆雇佣市场管理秩序,通过中介公司或者个人自行雇佣保姆时注意核对身份信息;另外,法官还建议,雇主要注意家庭贵重物品及现金的保管方式,尽量避免在家里存放大量的财物,以及做好家庭财产和密码的保密工作。 厦门大学法学院黄健雄教授也建议,针对保姆盗窃雇主财物频繁发案情况,建议雇主要选择正规家政服务公司,不要直接找人或私自签订合同。同时,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家政服务行业,家政服务公司应核实保姆真实身份,对保姆个人情况进行必要审查,做好身份登记及留档工作。 焦点 家政公司 要不要担责 保姆盗窃雇主家中财物,家政公司要不要承担责任 对此,昨天思明区法院法官向导报记者介绍,此前该院曾经判决过类似案件,认定家政公司对保姆有一定的管理义务。 据了解,数年前,卓先生从家政公司请来了保姆,可保姆上班没几天,就把家里的东西席卷而走,让卓先生损失了1.9万多元。为此,卓先生把家政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 卓先生起诉说,他与被告家政服务公司签订了一份家庭服务中介合同(保姆赵某在该合同中列为丙方),根据合同约定,卓先生雇用家政公司介绍的保姆,每月工资800元,工作内容是带小孩、做家务。家政公司有权收取介绍费,确定保姆的来源、身份等相关事宜。 同时,合同还约定如果保姆有违约行为,家政公司可积极配合执法部门,提供相关线索和资料,服务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卓先生的损失,均由保姆赵某负责。 然而,保姆上门不久后,卓先生就发现家中有盗窃的痕迹,保姆去向不明。事后,经公安机关核查,赵某提供的身份证系伪造。 卓先生在法庭上说,家政公司将有盗窃前科的赵某介绍给其当保姆,应承担赔偿责任,要求判令家政公司返还给卓先生中介费150元,赔偿卓先生财产损失1.9万余元。 最后,法院判决家政服务公司退还给卓先生中介费150元。不过,鉴于赵某盗窃案公安机关仍在侦查阶段,其实际损失公安机关尚未确认,再加上卓先生庭审中提交的证据尚无法充分证明其实际财产损失,因此,对卓先生要求家政公司赔偿财产损失的诉求,法院没有支持。 专家说法 保姆作案 家政有责 福建信海律师事务合伙人林敏辉律师认为,在类似的保姆盗窃案件中,保姆本人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当赔偿雇主的损失。但是,在保姆被抓获之前或保姆无力赔偿的情况下,如果家政公司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及法定义务,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林敏辉说,核实保姆的个人真实信息及是否符合家政从业人员的基本条件显然属于家政公司的义务,家政公司未尽到此义务,就应根据过错程度,适当赔偿雇主的损失。 对此,黄健雄则认为,家政公司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关键看公司的性质。目前,家政公司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中介性质的公司,另一种是专业性质的公司。如果是专业性质的,比如说由家政公司和雇主签合同,而且保姆是由家政公司负责发工资的,那家政公司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