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艺人遭变态男当街性侵3次 20分钟内强暴三次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近日审理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性侵案件。2013年2月某天凌晨一名30岁男子林俊明在街上埋伏,随机强奸了一位来自大陆的女艺人。当时他用手指侵犯了对方,在短短200米大街上公然性侵,20分钟内在3个不同地点强暴了女子三次,让这个女子的身心受到巨大创伤。
据了解,林俊明是无业游民,事发当晚尾随一名来自大陆的27岁女艺人,先是在马丁路的watermark公寓前强暴了该女子,之后又在不远处二度强暴,最后在第三处地点三处性侵了该女子。当时目击证人看到他骑在该女子身上,女子一直在哭,十分凄惨,当时就急忙报警。 更可怕的是,这三个地点仅有200米距离,林俊明在20分钟内就强暴了女子三次。他在审理时否认性侵了该女子,表示时间太久忘了做什么。但事后警方在草丛中捡到沾有嫌犯DNA的女子内裤,内裤上还有20多公分的撕裂痕跡,加上受害女子身上的血迹与他的吻合,因此判定有罪,除了可能面对牢狱之灾,也有可能将受到鞭刑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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