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毒干部庭上翻供否认收钱 蒋尊玉与妻子协议离婚躲避组织调查
5月16日,五毒干部蒋尊玉在广州中院受审,公诉机关指控其受贿财物共折合人民币3265.6767万元、港币4670万元。蒋尊玉当庭只承认收了价值百万元的金条、保时捷小轿车等一小部分指控,目前该案尚待进一步审理。 蒋尊玉1957年出生,是一名硕士研究生,曾任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其隐瞒“裸官”身份、在老板安排下嫖娼、赌博、与多名女性通奸、床头摆放“少儿不宜”读物,他的老婆、女儿、女婿、亲家,甚至妻妹、女婿的舅舅都悉数“沦陷,被一线办案人员形容为“五毒俱全”。 据广州市检察院指控,1996年至2014年,蒋尊玉在任深圳市规划国土局龙岗分局局长、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水务局局长、龙岗区委书记、深圳市委常委兼政法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14个单位或个人承接工程、开发房地产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65.6767万元、港币4670万元。
其中有4宗指控受贿金额超过千万。最大的一笔指控是,蒋尊玉为深圳市福田区博雅教育机构董事长姚建造(另案处理)在深圳市龙岗区担任人大代表、开办国际学校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其贿送的港币60万元,并通过李卫平多次受贿共人民币2000万元。但蒋尊玉否认称学校赚不到2000万,不可能送那么多钱。 蒋尊玉涉嫌受贿行为大多与“房”直接相关。2000年至2009年,蒋尊玉为深圳市某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提供帮助,通过其家人“低价购房”收受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某“好处费”205.6767万元。蒋尊玉之女蒋某丹的证词显示,她通过何某以4.5折低价购房。 从此次庭审中获悉,蒋尊玉曾在有罪供述中供出了18宗受贿事实,总额超过人民币5400万元、港币1亿余元。但后来蒋尊玉出现翻供,他声称因女儿被牵涉关了4个月,两个外孙没人照顾,所以他都认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