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江一介小吏,出手如此大方,他从哪儿弄来那么多银子?
宋江上梁山前,是宋朝郓城县的一个小吏,称为“押司”。官位不高的宋江之所以能够在“山东、河北闻名”,并且被人们称之为能救万物的“及时雨”,是因为他“平生只好结识江湖上好汉,但有人来投奔他的,若高若低,无有不纳,便留在庄上馆谷,终日追陪,并无厌倦;若要起身,尽力资助,端的是挥金如土。人向他求钱物,亦不推托;且好做方便,每每排难解纷,只是周全人性命。如常散施棺材药饵,济人贫苦,周人之急,扶人之困。”
在《水浒传》中,被宋江资助过、接济过、行贿过的不下十人次。比如阎婆惜的父亲阎公死的时候,宋江施舍了一口棺材并十两银子。在柴进的庄上巧遇武松后,宋江又是请酒,又是拿出银两为武松添置衣物,临别时还以十两银子相送。赵能、赵得两位都头到宋江老家捉拿宋江时,宋江拿出二十两花银,把来送与两位都头做好看钱。江州城宋江初会李逵时,也正是的十两银子相送。在浔阳江边的琵琶亭,宋江拿出二十两银子,接济了落难在此靠卖唱为生的玉莲一家三口。揭阳镇上,看到薛永使枪买药,没有一个人肯施舍后,宋江不但一伸手就赏给薛永五两大银,还说道:“量这些东西,值得几多。”好大的口气。后来临别前又给了薛永一二十两银子。刺配到江州后,宋江深知牢城的黑暗,一到江州立马传公人到酒店喝酒,又拿出五两银子送与公人。接着宋江还是以钱开道,请差拔时送上十两银子,请管营时加倍送上银子。尤其是做了抄写员以后,宋江更是大把大把的花钱,不是请差拔管营喝酒,就是常常送礼物给管营等人,所以“满营里没一个不喜欢他”的。等等。宋江的出手确实大方,可以说是“挥金如土”都不皱眉头。
书中没有交代宋江哪天幸运的中上了“七乐彩”大奖,也没有说明宋江被“天上的馅饼”掉下来 在身上,那么宋江的银子都从哪里弄来的呢?待笔者一一分析。一、每月俸禄:宋江是县级政府的押司, 据《宋史·职官志》所载,押司名为官而实为吏。在陈茂同著的《历代官职沿革·宋朝(下)》中,把官职分为官和吏两大类,押司属于吏,在州和县政府中都设有押司一职,主要是招募而来,也有差遣的。宋朝的吏主要是经手征收税赋或者处理狱讼,押司应该是没有品级的“小公务员”,辅助政府官员的日常政务,负责案卷整理工作或文秘工作,一般一个县有八个押司。我国早期古代社会里,做吏的是没有俸禄的,直到1073年宋神宗时期才有少量的俸禄。从后来几个朝代成熟的县级政府编制(县官、师爷、通判、捕快、押司、狱长)看,押司应在捕快之后。宋朝时,一个正七品县官一个月的俸禄只有三十两银子,那么作为一个与县官差了四个等次的押司,一个月的俸禄决不会超过十两,而且没有奖金和补助。这么一点微薄的俸禄,除了基本的衣食住行之外,应该所剩不多。单靠俸禄,是没法应付宋江挥金如土似的“花销”的。二、家庭救济:宋江“上有父亲在 ,母亲早丧;下有一个兄弟,唤做铁扇子宋清,自和他父亲宋太公在村中务农,守些田园过活。”单纯务农,宋太公是不会有太多的收入的。另外,从宋太公庄上所养庄客的数量上来分析,宋太公充其量顶多算是一个小型地主,不可能像那些大地主那样腰缠万贯,财大气粗。所以,俸禄不多的宋江即使想做一个“啃老族”,从父亲那里“蹭”些银子,要一些“零花钱”,也没有这个条件,即使有,也不会太多,更谈不上送给别人了。三、少花多报:宋江既然从事押司的文案工作,自然少不了负责买些办公用品,开发票的时候,只要脑子灵活一点,在数量和价格上做做文章,应该是可以捞点“跑腿费”的。再者,宋江是县官跟前的大红人,私人关系非常好,有时需要接待不算重要的客人时,县令多半公务在身没时间陪同,派宋江代表自己去也一样 。在“接待费”上,宋江也可以做文章,反正都是公款吃喝,从中抠出几两银子也没关系。通过这两种途径,宋江发点小财还可以,如果像他那般往别人身上大把的花银子,这恐怕很难做到。四、第二职业:《水浒 》中,写到了政府官员从事第二职业的例子,孟州城的管营施恩就是其中的一个。施恩不但在孟州监狱当差,领着一份俸禄,同时还在“快活林”开了一家酒店,每个月“也有三二百两银子”的额外收入。看来,从事第二职业确实有不少赚头。但是书中没有任何线索透露宋江也有这种“经济头脑”,也和施恩那 从事第二职业,开间酒店或做些其他买卖弄些“外快”,所以宋江也没有这一方面的收入。 五、灰色收入:《历代官职沿革·宋朝(下)》中记载,宋朝的吏主要是经手征收税赋或者处理狱讼,“他们上下经手,经常敲诈勒索”,“是统治集团中重要的一个环节”。身为一名小吏的宋江,“吏道纯熟”,在“上下经手”中所得的“好处费”,应该是有的。但是由于押司官小身微,所得到的好处不会很多,应该多是些“蝇头小利”,想通过这种手段获取大量的金银,似乎也不太现实。 在以上五种挣钱方式被一一排除后,笔者对宋江的银子来路问题不得不往更深处和更坏处推想,那就是宋江肯定有不少的“黑色收入”。“黑色收入”,就是黑钱、脏钱,说白了就是贪赃枉法,以权谋私。那么,这些钱是谁送给宋江的呢?笔者认为只能是宋江的那些所谓的“心腹兄弟”,比如晁盖之类的黑道兄弟。宋江对弟兄们、朋友们表面上是很够“义气”的,但是中国的“义”字,自古以来就带着模糊性、狭隘性和原则不强性。孟子曰:“舍生而取义者也”,“义”是什么?他没有说清。墨子倒直言不讳:“义,利也!”也就是说,“义”字带有浓厚的金钱酒肉气息。从那次给晁盖“通风报信”的沉稳心态和娴熟伎俩来看,宋江做这种事情非常的轻车熟路、游刃有余,是很有经验的,很有手段的,显然这类事情宋江平日就没有少干,而晁盖只是其中的一个。那些因为犯了事却被他“周全”过性命的人,事后风平浪静时,按照惯例少不了要表示一下“意思”,送些金银给宋江,感谢救命之恩,难怪晁盖逃脱官府追拿上山后,一出手就要送给宋江“一百两金子”表示感谢。这些金银应该是宋江平日接济别人时大把花销的主要来源。但是这些银子对身为“小公务员”的宋江来说,毕竟是“烫手的山芋”,他既不敢孝敬给家风甚严的父亲,也不敢设“小金库”,万一被纪检部门查出“巨额财产来路不明”,岂不说不清楚,自讨苦吃。高明的宋江是不会犯这种低级愚蠢的错误的,他干脆把这些“取之于匪”的银子大把的“用之于民”,既能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又能博得好名声,赢得好口碑,岂不两全其美。 由此可见,宋江上梁山之前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危险人物,他一面在县衙当差办案,一面又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一面从贼人那里捞取钱财,一面又救济别人赚口碑,是一个标准的“执法犯法”者。如果说晁盖是一个黑社会老大,那么宋江就是黑社会老大的老大,一个与江湖黑道联系密切的官吏,一个为犯罪分子充当“保护伞”,并且收取黑钱、脏钱、不义之财的社会败类。宋江的钱,大部分都不太干净!难怪深知宋江“底细”的阎婆惜临死前还骂他“公人见钱,如蝇见血”、“做公的人,那么猫儿不吃腥”,这就为宋江收取“不义之财”做了强有力的诠释。王婆在宋江杀了阎婆惜以后骂他的那句“黑三郎”,似乎就有些“黑三狼”的意思。(刘秉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