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买沙发6年后提货需交保管费 订货单注明系特价商品不退不换
2010年,成都市民杨女士在好百年家居广场购买了一套沙发,由于当时自家房子正在漏水,便决定暂时不让商家送货,然而6年过去了,杨女士再提货时却被告知需支付3万多元的库存滞纳金。 杨女士当时购买的沙发总共是7020元,分别在2010年1月17日、18日和2011年11月14日三次共支付订金3500元。订货单约定的交/提货时间为2012年12月,因为当时旧房改造漏水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便推迟送货。在这之后,杨女士说商家便一直没和他们联系。 今年5月初,杨女士的新房在装修,便想到了这个还没有送货的沙发,“一开始由于我没有找到订货单,商家拒绝查询和送货。”无奈之下,杨女士和母亲四处寻找,终于在上上周找到了当时的订货单,再次找到商家。“通过订货单,商家查询后,说货已经送达,并称我们要的那款沙发早就没货了。”杨女士十分不解,余款未付,我们也没收到货,怎么就‘已经送达’呢?
网络配图 于是,杨女士要求商家退钱,但遭到了拒绝。随后,她拨打了12315进行投诉,之后商家告诉她沙发有货,但需要将余款结清,并要支付这几年产生的3万多元的库存保管费。得知这个结果后,杨女士十分气愤,“他们货都没有,哪儿来的库存保管费?” 杨女士表示,现在她已经不想再要沙发了,只想拿回订金便可,“如果协商不好,下一步不排除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