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5旬老汉偷女友财物后两人结婚 被判刑3年

赏金猎人
2012-10-27 09:49:18

  福州新闻网讯 到别人家中帮工,成功转成男友的,已是少数;成了男友还偷钱的,更是少之又少;偷钱后还能与被害人结婚的,就更是奇闻。日前,连江县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离奇的盗窃案。

  2009年上半年,年过半百的林某祖到连江的阿珠(化名)家中做帮工。两人相见恨晚,很快就同居了。对于原本没有工作、年纪又大的林某祖来说,这本是一件天上掉下来的好事,可他并不满足,居然又想占有同居女友的钱。

  2010年3月13日晚上,林某祖在阿珠家中二楼的一间卧房内,盗得阿珠藏在衣柜内的现金5.8万元、黄金手链1条及黄金戒指3枚。经连江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金器价值1万多元。

  同年4月26日,林某祖主动向警方投案。次日,他将偷来的所有财物都还给了阿珠。同年5月11日,也就是事发15天后,林某祖与阿珠登记结婚。

  虽然阿珠和林某祖结婚了,但是法律不会因为两人的结婚就不要林某祖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连江县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福州晚报记者 陈鸿星 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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