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税负下降有“秘诀” 运用得当享零税额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为台资企业解答辅导营改增业务。 福州日报6月8日讯(记者 欧阳进权 通讯员 魏文忠 陈孔杰 林莉菲文/摄)开发票只是营改增的第一步,营改增6月进入首个纳税申报期,全市10.04万户试点企业将获得实实在在的减税“大礼包”。记者昨日从福州国税系统多个管征局获悉,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相关税收政策设计目标,就是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降不升,让纳税人明显有改革红利获得感。另外,改革进一步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因此增值税进项筹划得当,减税幅度更大。 税负“不降反升”的担忧 多余了 在营改增前期,有些高端酒店、建筑、物业等企业担心营改增后税负不降反升。从申报情况看,这些担忧并未成为现实。 长乐国惠大酒店按照一般计税办法,在长乐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申报了首笔增值税,销售额295.10万元,应纳税额10.47万元。酒店财务部李女士看到税负测算表体现减税48885.68元后,开心地说:“只要能充分取得进项,做好减免税备案,税负降下来还是没有问题的。按此计算,税负下降31.25%!” 长乐市国税局吴航分局局长陈增钿拿着国惠大酒店的申报表,为记者分析该企业税负下降的“秘诀”——在销售额方面,能够区分出开具专用发票、其他发票以及未开具发票的金额;在进项方面,能及时跟上游联系,取得电、食品、酒调料等专票及农产品收购发票共计37张,金额47.86万元;该酒店还及时做好税控专用设备和维护费的全额抵减优惠备案,享受全额抵减278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