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入冤狱27年赔800万加元 约合人民币4130万元
遇到冤假错案,加拿大是怎么处理的?冤狱赔偿金额又有多少呢?近日,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对一起冤案作出裁决,一名男子入冤狱27年,获赔800万加元(约合4130万元人民币)。 1980年,温哥华市中心接连发生几起性侵案,作案时间多在半夜,性侵者又穿着高领绒衣,遮住了大半个脸部,受害者中没有人看清楚过性侵者的长相。受害者均作证称,作案的是一名白人男子,身材健硕,大概30岁至40岁,作案地点多在低层公寓和地下室套房内。 在接下来的两年里,温哥华又发生了10多起性侵案,作案手法和之前的案子类似,性侵者被称为“性侵狂魔”。 一时间,住在温哥华的年轻女性都感到害怕,警方布下天罗地网也无半点进展。最终,一名受害者被侵害时瞥了一眼性侵者的长相。通过她的描述,警方描绘出性侵者的样貌。
亨利的经历被作家写成书。 经初步调查,警方将目标锁定为35岁的温哥华工人伊万·亨利。警方在接下来的调查中发现,亨利有过三次犯罪前科。1962年,亨利因寻衅滋事被逮捕,但未获刑;1967年,因盗窃电视机、非法持有枪械等罪名入狱三年;1977年,因入室强奸未遂被判入狱5年,后于1980年提前获释。 |
©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