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清将为70户计生困难户修房屋

北边之北
2016-06-12 16:36:58

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房屋修缮工作是福州市委、市政府2016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记者昨日从福州市政府办公厅获悉,今年,福州市计划为300户计生困难家庭修缮房屋。

计生困难家庭房屋修缮条件有两条,即:修缮对象应属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二女家庭中的困难家庭;需修缮的房屋严重破损无法遮风挡雨或面临倒塌,被认定为危房,且该房屋是唯一住房,自身无财力修复。

修缮具体由各县(市)区制定本地工作方案,因地、因户制宜,确定适合本地实际的修缮补助标准。连江、闽清、罗源、永泰县修缮资金总平均每户控制在3万~4万元。个别面临倒塌的房屋,经过有关部门会同审核认为需要重建的另案处理。拆旧重建对象可同时享受其他部门的安居(造福)工程补助。

符合条件的对象,由本人向住房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协会提出申请,经乡镇(街道)、县(市)区两级计生协会审核并张榜公示后,于6月中旬前将当年确认修缮名单上报市卫计委、市计生协会。市级配套修缮经费按配套比例的70%于6月底前下拨到各县(市)区计生协会。

今年福州市共计划安排修缮的300户分解至各县(市)区为:仓山区5户、晋安区8户、马尾区2户、福清市70户、长乐市6户、闽侯县10户、连江县93户、闽清县61户、罗源县16户、永泰县29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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