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11岁男孩游泳溺亡 事发采砂河段无警示标志
闽南网10月29日讯 距离事发时已两天了,漳州平和县黄井工业园区黄井村上峰组村民张增香一家仍然悲恸不已。10月27日下午1时许,张增香11岁的独生子在家附近的小河里不幸溺亡。事发河段有一个采砂场,为此,家属质疑采砂场存安全隐患,张某煌的溺亡,采砂场应负相关责任。 目前,采砂场经营方就善后处理事宜与家属还在协商中。 事件:5年级男生下河游泳几分钟内溺亡 孩子的母亲张增香说,今年,儿子张某煌在黄井小学读五年级。周六中午12点多,她与儿子在家吃饭时,儿子的几名同学来到家中,约他出去玩。没想到,孩子出去大约一个小时后,张某煌的两名同学跑到家中,告诉张增香说,她的儿子出事了。等她与亲属赶到距家仅几百米外的小河时,孩子的遗体已漂浮在水面。 死者的同学介绍,事发时,他们共10名同班同学到事发地点玩耍,因为天气比较热,他们便在村里的河中游泳。可是,往常只有齐腰深的河水,这次却直接淹没了张某煌的头顶。下水后,张某煌在水中扑腾了好几下,有呛水的迹象。此时,站在岸边的同学,立即找来一根两米多长的竹竿,试图将张某煌救上来,可张某煌始终没能抓住。 调查:事发采砂河段未见明显警示标志 事发地点是一处采砂场的上游,小河三四米宽,附近没有看到警示标志。附近村民说,以前,这条河也就半米多深,可是,一周前,采砂场到事发地点挖砂,导致河水现在一般都有两三米深,有的河段水深达六七米,一旦不慎掉入河中,非常危险。 死者家属认为,采砂场采砂,导致河水突然变深,而该采砂场在事发河段并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示,所以张某煌意外死亡,采砂场负有一定责任。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上述采砂场经营方合伙人之一的朱先生欲了解详细情况,朱先生表示,他们就善后处理事宜已和家属在协商,目前不方便透露。(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林深圳 戴江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