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后,董洁经纪人任佳莺转发此微博。该条微博在网络上迅速被传播,网友纷纷将矛头指向潘粤明。 次日,潘粤明在个人微博上对该言论进行了澄清,称对于感情问心无愧,爱家爱孩子。但事件并未因此结束。随后几日,《申江服务导报》对任佳莺进行了采访,10月24日,“董洁指责潘粤明嗜赌、抢房、抹黑老婆的文章以整版报道的形式出现在《申江服务导报》中,并引起众多媒体转载,事件再次扩大化。 盖棺定论 潘粤明被侵犯名誉权,被告须公开道歉 2012年12月,潘粤明委托律师起诉董洁经纪人任佳莺、上海申江服务导报社有限公司,状告其侵犯名誉权,要求任佳莺删除微博及相关网站内容,《申江服务导报》公开对不实报道进行澄清,并要求两被告在网络、平面媒体进行致歉。 经过朝阳法院的一审判决,判定任佳莺、《申江服务导报》侵犯了潘粤明的名誉权,应对其公开道歉。但两被告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