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结果
2009年11月19日上午,谭静坠楼身亡的民事赔偿案在越秀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4名韩国人没有尽到照顾的义务,需要承担30%的责任,赔偿12万多元给谭母。谭静一案终于有了了结。
生者清白
发布新闻
河南籍谭静坠楼后,有媒体误将此谭静当成晋级2006年成都超女50强的谭静,也就是在2011年参加青海卫视《花儿朵朵》的魏晨前女友,一度成为市民热议的话题。这个话题刚被网民淡忘,昨(5)日上午,超女谭静及其母亲、委托律师在抚琴西路某女子维权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起诉“广东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的案件已经被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受理。谭静在发布会上称,这件事对她的影响太大,此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并不是想炒作,而想告诉关心她的朋友她很好。
现身诉苦
昨日上午10点30分,抚琴西路某女子维权中心的会议室内,曾参加2006年超级女声并进入成都赛区50强的谭静默默地坐着,厚重的睫毛膏掩饰着红红的眼圈,旁边的谭妈妈同样眼睛红肿,此外还有两位神情凝重的律师。这是继成都超女被疑河南籍谭静坠楼事件后,超女谭静首次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公开在媒体面前澄清。
谭静说,2008年4月15日早晨她在网上看到这条消息时,最开始并没有当一回事,后来越来越多的亲友、粉丝用电话、QQ信息的方式向她询问,她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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