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边防索要500万放走贩毒者 知法犯法真是罪该万死

简堂
2016-06-23 14:17:07

  只要你碰上了毒品等于你的一生都毁了,因为只要是涉毒中的一切都是国家法律不允许的,而且毒品最终也只会毁了一个人。当然贩卖毒品能赚很多钱,因此就算是有一些执法人员也会眼红。近日就有几名执法人员在发现贩毒分子后竟然提出给500万就不会抓捕,这真的是蔑视法律的存在啊!

广东边防索要500万放走贩毒者

  据报道,近日,深圳中院一审广东省边防总队深圳经济特区检查站新城分站值班战士郑某,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另外,涉案检查站站长、政委及值班战士等多人也获刑。

  据介绍,在2011年7月某日晚,新城分站代理政委陈某群、综合办公室助理员张某野及林某乾、陈某以及郑某等人值班,负责在新城检查站执行任务,检查来往车辆。

  司机林某永驾驶一辆黑色越野吉普车经过新城检查站时被陈某拦停,郑某、林某乾、陈某等人检查车辆时,发现该车装载了十余个纸箱。经林某乾、陈某、郑某等人检查,发现纸箱内装有大量一百元面额的人民币现金,共计2000余万元。

  面对这样的情况,林某永向执勤人员提出愿意拿出100万元,希望能够将其放行。张某野将林某永的意思向陈某群报告后,陈某群将该情况报告给站长林某松。林某松指示陈某群,尽量多要点钱,然后让林某永马上启程返回深圳。

  陈某群按照林某松的指示,最终与林某永谈妥交500万元后可以放行,并由林某松确定了林某松、陈某群各分得160万元,张某野分得80万元,林某乾、陈某、郑某各分得30万元,司机林某永分得10万元的分赃比例。陈某群将林某松的意思告知张某野,由张某野通知林某乾等人搬走500万元现金后,不按照正常工作流程处理,私自将林某永放行,致使贩毒犯罪嫌疑人未能及时归案,致使2000余万元毒资未能追缴。

  法院认为,郑某等三名战士认真履职,查获了毒贩并拒绝其意图行贿100万元要求放人的请求,行为可嘉,本有立功可能。但因领导陈某群、林某松等人的贪念导致锒铛入狱。郑某固有自身立场不坚定的因素,但其违法行为更多系外因导致,法院鉴此对其从宽处罚。鉴于其有自首等情节,于是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1个月。另据了解,陈某群、张某野、林某乾、陈某等人也已获刑。

  通过此事,小编想说,作为执法人员,一定要有坚定的立场,不要同流合污,更不能知法犯法!网友更表示:对于这样的警察应该要严惩,简直是太过分了,不帮助国家铲除毒品还助纣为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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