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翰、朱梓骁、魏晨、俞灏明,当年《一起来看流星雨》里的“F4”你最讨厌谁?
看到魏晨的一则新闻突然想起来了当年他参演的那部流星雨...又想起了“F4”,对于当年的审美我实在不敢恭维..四位的演技也是略浮夸。那么问题来了,你最讨厌哪位。 问:张翰、朱梓骁、魏晨、俞灏明,当年《一起来看流星雨》里的“F4”你最讨厌谁?
观点1:谢邀.首先说说四位的现状! 张翰07年从中戏毕业后跑了两年龙套后,终于获得《流星雨》中担纲男一号慕容云海的机会,这部戏不但令他迅速蹿红,更让他收获了与郑爽的美好爱情,之后,他以《一不小心爱上你》《胜女的代价》《隋唐演义》《不一样的美男子》《彬彬来了》《少年四大名捕》等剧人气飙升,成为内地新生代男星中的佼佼者,2014年6月与郑爽分手后搭上古力娜扎,今年8月9日在微博大方公布恋情。凭借《一起来看流星雨》崭露头角后,朱梓骁的演艺事业一路高歌猛进,主演了《太平公主秘史》《童话二分之一》《无懈可击之蓝色梦想》《火线英雄》《吉祥天宝》《宫锁沉香》等多部影视作品,2014年成立个人工作室。 07快男出道的俞灏明在跨界主持《天天向上》后,又涉足影视圈,并且以《流星雨》系列中的端木磊大获成功,2010年10月在拍戏时意外烧伤,经过长达两年的休养重回演艺圈,在打拼演艺事业的同时,他还进军餐饮界,2014年6月在上海开了第一家火锅店--鼻祖老火锅,目前北京、上海都有分店,今年1月份,有媒体拍到他与出演过《龙门镖局》,《武林外传》的女演员王浩燃同返公寓的照片,疑似两人相恋并同居。魏晨属于07快男的幸运儿,一出道便获得力捧,迄今已发行6张唱片,斩获多项音乐大奖,更出演了《一起来看流星雨》系列、《匆匆那年》等影视剧,成为影视歌全面发展的偶像艺人,除了玩转演艺圈外,他还创办了自己的公司,而在今年4月份,更被拍到与大学同学于玮同居做饭的甜蜜场景,可谓爱情事业双丰收。 要说这四位谁娱乐圈绯闻最多?当属张翰了,演戏自带霸道总裁范,天下我最帅范,娱乐圈也有长得不好看的,可是别人根本就不会去接一些演帅哥的角色!还是脑残剧!! 塘主出道以来演了多少了啊!!! 现在看到他分分钟想转台!!求求他放过偶像剧好不好!!最后拖行交警一生黑。人丑+脑残剧+黑历史! 观点2:这个问题好简单。 必须讨厌张翰和朱梓骁。 最喜欢魏晨和俞灏明。 之所以喜欢俞灏明和魏晨,那是因为两人传递正能量,干干净净一身,不愧是优质偶像。尤其是俞灏明,那么大的灾难,都能挺过来,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总之最喜欢魏晨和俞灏明。 至于张翰。 张翰很渣,郑爽那么好的女孩都不要,偏偏找一个扎扎。郑爽为了张翰,付出很大牺牲,然而没有得到想要的东西。其次,张翰学生时期,驾车撞人还逃逸,这也是他的黑点,记住了那一年张翰叫张汉。 至于朱梓骁,好好的一个小伙子,非和郭敬明不三不四,真叫人无语。虽然人各有志,但和郭敬明,我一万个讨厌。 内地F4还是很不错的,影响了一代人,我相信现在也有很多朋友因为《一起来看流星雨》喜欢上H4的。 观点3:没有最讨厌的,这4个年轻人都不错啊,填补了当时内地市场的偶像剧空白。来说说我最喜欢的吧,魏晨和俞灏明。07快男刚刚结束,所有人都发展的很好,尤其是魏晨和俞灏明,一个第三名,一个第五名,虽然唱歌不如张杰、陈楚生、苏醒,但是架不住帅啊!所以天娱的发展策略是对的,让他们主攻影视剧。如果俞灏明没有经历那场火灾,现在应该是和张翰齐名的一线男星,而且俞灏明有可能和杨幂公开恋情,走进婚姻殿堂!魏晨有点可惜,常年被张杰压着,本以为张杰合同到期不续约,魏晨可以成为一哥,但是13年的华晨宇又横空出世,所以魏晨也不愿在天娱待下去了,也自己成立工作室了!只有朱梓骁,和天娱解约以后,干脆不见了踪影,目前还是张翰最火! 观点4:当然是张翰! 不光是《一起来看流星雨》这部戏,回顾这几年张翰所有的影视作品,个人觉得演技都是零进步,除了一口大白牙,还有跟爽妹子的爱恨情咒,我能记住的张翰也就是雷阵雨里面那别扭的撩妹技能了。 《四大名捕》饰演剧中冷血,演这种冷酷无情的角色简直是面瘫!对于那些觉得他帅的人我实在无法苟同,除了牙白一点哪里帅?笑起来还露出大牙花子。颜值本来就不高,动作表情也很僵硬。真不知道导演组脑袋让门夹了还是怎么的找张翰来演男一号,我觉得不管是一起来看流星雨中的富家少爷还是杉杉来吃之类的角色,他都没有演出水平来。像四大名捕的冷血完全可以找霍建华这种古装剧之王的人气偶像来演嘛! 作为偶像派,颜值才是装逼的利器,颜值不够演技凑,塘主张翰可以说什么都没有! 观点5:俞灏明,看不惯男生留长头发,长头发也就算了,还染色,染色也就罢了,还微卷,泥垢了,完全不是我心目中的那种,最喜欢晨晨,就是因为这部剧喜欢魏晨的,清纯阳光帅气的大男孩! 观点6:感觉他们都不错,很喜欢张翰,演技很好,人也不错,大家不能因为人家的感情问题,就对他有意见。 观点7:最讨厌张翰,没有以前的青春活力,现在跟渣渣在一起,就像个小老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