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毕业生落户厦门更方便 落户办理期限延长至一年
海西晨报讯 (记者 吴斯婷)从2016年7月1日起,毕业生落户厦门更方便了。 对毕业生来说,就业落户材料简化了。办理准迁手续的不需要再出示市人社局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委托市(区)人才服务机构代理单位接收的毕业生也无需出示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开具的就业介绍信。 厦门生源毕业生落户回来更简便了。厦门生源毕业生从毕业院校直接落户回原户籍地或现家庭户籍所在地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户籍办理要求审核办理,不再由市人社局办理介绍落户手续。 《户口迁移证》迁移地址不一致问题由公安机关直接处理。已在厦就业毕业生或厦门生源毕业生所持《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与实际落户地址不一致(指跨地市的)而不能落户的,可以由持证人写出情况说明,经迁入地所属区公安分局户政管理部门核准后办理落户,无需回到原发证机构更改,市人社局也不再进行背书。 为了方便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毕业生落户办理期限也延长至一年(自办理就业报到手续之日起算),毕业生可凭就业报到手续及接收单位手续到厦门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另据了解,为方便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及介绍落户手续,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定于2016年7月11日至9月30日开展已就业毕业生集中报到工作。办理地点在市行政服务中心。 对毕业生来说,只需直接到用人单位报到就业。办理就业报到须提供毕业证书和报到证原件,用人单位人事干部统一到集中报到窗口办理。 本年度接收10名以上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必须提前通过“厦门人事网”账户进行预约,并按照预约的时间办理报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