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农民收入前三季度过万 领先福州地区八县(市)
福清新闻网10月21日讯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福清调查队获悉,今年前三季度,我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10385元,比全省农民人均现金收入高3574元,比福州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高2301元,在福州地区率先破万,领先八县(市)。 据了解,今年前三季度,我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1411元,增长15.7%,同比增速上升5.8个百分点。农民现金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 一是工资性收入大幅增长,企业提高工资,农村建筑工收入增幅较大。今年我市提高最低月工资标准至950元,建筑工的工资也大幅增长,这些都增加了工资性收入,前三季度福清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4713元,占全部现金收入的45%。 二是家庭经营收入快速增长,农民从出售农产品中取得的收入增长和经商取得的收入增长较快。福清是农业大县,蔬菜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已形成较大规模,今年农产品价格比去年上涨较多,并且持续高位,农民从出售农产品中取得收入增长较快。农村商业繁荣,本地经商收入快速增长,带来农民消费增加。今年前三季度,福清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达4023元,占全部现金收入的39%。 三是为了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我市农民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投资,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促进了财产性收入增长,在农民现金收入中的比重增加。前三季度,福清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达241元,占全部现金收入的2.3%。 四是转移性收入保持稳定。转移性收入主要是农民在外务工寄回家中的收入,福清农民出国务工多、收入高,外出务工在福清农民收入中占据重要位置。前三季度,福清农民人均转移性收入达1408元,占全部现金收入的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