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头司法所化解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福清新闻网-福清侨乡报11月1日讯(记者 卢贤明 通讯员 乐明 敦华) 经过连续三天的耐心劝说,10月31日,城头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道路交通事故而引发的纠纷案。 9月9日18时许,城头镇南田村村民陈某某骑两轮摩托车经过东皋桥头时,与本村村民陈某驾驶的两轮助力车相撞,双方当场受伤。其中,陈某某伤势较重,在融强医院花了近万元医疗费。出院后,双方多次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但无果而终。 10月29日,当事人双方向城头司法所请求协助调解。该所受理后,对事故责任进行了分析,指出当事人双方在这起事故中都有过错行为,并对双方所应承担的责任进行了分摊,提出了“轻伤补偿重伤”的赔偿方案,但陈某不同意。她认为,是陈某某违规在先,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之后,调解人员不厌其烦,耐心开导当事人双方。最后,陈某同意一次性补偿陈某某1.8万元人民币了结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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