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000余万超市老板夫妇落网

念远怀人
2016-07-12 12:12:26

本报讯 某超市老板2010年以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000余万元。近日,福清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和卢某。

2010年开始,陈某、卢某夫妇开始在福清经营连锁超市。由于超市扩张太快,资金短缺,两位犯罪嫌疑人就以高利息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用于经营。自2011年至2015年3月份左右,陈某、卢某夫妇经过口头宣传,以所经营福清某超市、某公司需要资金周转等为由,许诺支付月利息1.2%至5.5%的高利率,先后向50多名不特定社会公众吸收存款共计人民币7576.8万元。后因无力偿还债务,到广东躲债,现已被警方抓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检察官说法:

陈某和卢某的非法吸收的巨额公众存款,均来源于民间借贷。目前民间借贷市场活跃,高风险和高收益并存。2015年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民间借贷年利率超过36%为无效。民众应理智面对民间借贷,切不可为了高额利率冲昏头脑,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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