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反映关于福清江镜镇岸兜村河长制度的疑问

念远怀人
2016-07-13 22:19:43

东南网7月13日福清站讯(记者 黎臻懋 见习记者 王晶)近日,有网友在东南网《直通屏山——福建省委领导留言板》留言称:“福清市江镜镇岸兜村集体所有的河道属于河长制的范围吗?河长承包农村集体的河道需要钱吗?现在河道被承包,承包者只管抓鱼,根本没去管理河道。”【留言详情】

水利局:江镜镇河道不属于河长制范围

福清市水利局水政科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福清市只有流域面积达50平方公里的河道才有实施河长制,例如龙江、大北溪、虎溪、渔溪等,江镜镇没有列入河长制范围的河道。其他小型河道是由乡镇或是村委自主分级管理。

“在农村,尤其是江镜镇,这些河道都不能称之为河道,只是沟渠。”水政科负责人表示,因为江镜镇靠海且地势低洼,村里自己挖出河道和池塘来蓄水灌溉,所以这些沟渠大都拥有蓄水、灌溉、排洪、养殖和景观等多种功能。

村委:渠道承包,村民自主管理

记者来到江镜镇岸兜村村委会了解相关情况,岸兜村党委副书记陈峰表示,村外河道严格意义上来说属于渠道,是土地整改时挖的,用于农业灌溉。

“由于村委会管理人员不足,加上水污染比较严重时,治理费用村委也承担不起,便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让村民自行管理。如今渠道是承包给村民自行管理。”陈峰表示,渠道承包给村民,村民可合理运用,比如进行水产养殖等。

据介绍,之所以让村民管理,一是在防洪季节,村民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采取一些排洪措施;二是针对水污染,清污工作都由承包村民清理;三是在没有水的情况下,引水工作也都由承包村民负责。

记者就渠道管理不当出现问题提出疑问,陈峰表示,村委会会定期监督检查渠道,如果出现水污染严重或管理不得当的情况,村委会会将承包权收回,上报镇政府再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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