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告女儿不回家 重男轻女不顾家外加家暴
杨青承认,尽管是自己的亲生父亲,但自己和姐姐杨柳已10年没回家看过父亲,也没打过一个电话。但她解释,并非自己不孝敬父亲,而是“有家难回”。 本应血浓于水的父女为何形同陌路甚至法庭对峙? 法院调解:每年探望两次 2016年春节,杨柳、杨青、杨兰三姊妹和家人回到老家古蔺,住在姐姐杨春家,初三给杨春庆了生,下午杨兰离开古蔺,其余姐妹也于初四离开。 姐妹们没想到,这趟回乡,竟然触发了一场父女之间的官司。 “她们全部回了古蔺,不仅没来看我,连一个电话都没有。”从邻居处知道女儿们回过古蔺后,父亲杨正元非常愤怒,“她们只给生活费,10年来连一个电话都没打过,更不说看望了!”杨正元公开表示,要起诉老四、老五、老六三个女儿。
父亲告女儿不回家 三姐杨春一方面立即告知了三个妹妹,一方面力劝父亲,但劝说并没有效果。杨春又赶紧找到大姐杨佳和姐夫骆祥劝解,但父亲仍然不听。 今年3月底,这起父亲状告女儿要求“常回家看看”的案件在古蔺县人民法院开审,到场的只有法院法官、书记员、法警、杨正元和代理律师五个人,被告席和旁听席均空无一人。“父亲的脾气暴躁,我们不敢来参加庭审。”老三杨春说。 案件最终以调解的方式结束。调解书称,双方当事人达成以下协议:杨柳、杨青、杨兰三姊妹每年各探望父亲两次,其中一次限定于春节期间,另一次限定于春节之外其他时间范围;三姊妹每月至少打一次电话问候父亲杨正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