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离婚的妻子 能否代表未成年子女讨抚养费

舞动的月色
2012-11-06 10:33:07

  日前,家住渔溪的张女士来电说,她的丈夫长年在外,钱也没寄回家,而她又没工作,在家辛苦带孩子,无法维持生活,她不知道“没离婚能否讨回抚养费”。为此,记者来到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请律师帮个忙。

  江化莺律师解答说,父母对子女均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该义务应自子女出生之日起,一直延续至子女成年或能独立生活为止,即使在父母发生离婚纠纷或分居期间,该法定义务并不因此而中断或解除,故婚内还没离婚的夫妻均可以代表未成年子女讨回抚养费。

  但婚内抚养费,给多少合适 他说,根据2011年8月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等相关法律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其中,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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