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火烧女教师 美女教师手指坏死容貌尽毁

老沈
2016-08-14 11:51:27

悲剧事件再现,一名少年火烧女教师,导致女教师被毁容,实在可怜。报道称,一个13岁少年,为了得到女教师杨冬玲手上的手机,竟将一瓶汽油泼向回家途中的她,并掏出打火机点燃,导致女教师被火烧严重受伤。该少年火烧女教师,行为恶劣,该如何惩治呢?

少年火烧女教师
少年火烧女教师

对一个女人来说,24岁可能是人生中最美好的年纪,既没有校园时的青涩,也没有职场中的世故;既能集中精力投入事业,也有时间来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然而对杨冬玲来说,这一些的美好戛然而止。一个与她毫不相干的13岁少年,仅仅为了抢夺她手上的手机,竟向她泼了一瓶汽油,并立刻点燃,造成他手指坏死、容貌尽毁,并落下一堆后遗症。

看到这一切,我想每个人都会对杨老师的遭遇深表同情,都会对施暴者投向愤怒的目光。但,令人无奈的是,尽管面对千夫所指,施暴者却不会锒入狱。我国刑法明确规定,14周岁以下,不负刑事责任。而施暴的少年只要13岁,由其父“在家监管”。而这,也再次开启了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讨论。

不可否认,“少年火烧女教师”是一个悲剧,但这绝不是偶然。事实上,类似的是事件,远不止这一起。重庆10岁小孩电梯摔婴,广西13岁少年杀害3人。江苏泗洪县明德学校的中学生王某,校内将同学打死后,居然没事人的直接去游泳馆游泳。这些残忍暴戾的未成年犯罪案件,一次次冲击着公众的容忍底线,一次次让公众恨又无奈着,一次次让公众的安全无处安放。

而更大的问题是,法律纵容“熊孩子”犯罪,会让更多“小霸王”对于使用暴力有恃无恐,将戾气发向同学、同伴。试想,“熊孩子”能将拳头对准成年人,怎能放过“更弱势”的同学呢?从这个层面看,纵容“熊孩子”犯罪,也是对更多未成年孩子的伤害。

总之,只要刑事免责年龄不下降,“少年火烧女教师”就永远是不偶然的悲剧。要制止类似悲剧的发生,刑责降龄必不可免!

登录 评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