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马蓉诉王宝强侵犯名誉权要求删除微博?

无限猴子
2016-08-16 16:31:00

  8月16号,马蓉像法院提交了诉讼,控告王宝强侵犯其名誉权,并且法院已受理。如何看待这一事件?

  问:如何看待马蓉诉王宝强侵犯名誉权要求删除微博?

  观点1:其实王宝强在微博中并没有说一句侮辱马蓉的话,他其实是在凌晨11点左右和杨慧律师等人一起去现场捉奸,也就是说,他一定是有百分之百的把握确定马蓉出轨,一个有尊严有面子的男人在当时的场景下应该是愤怒的,接着,他在微博声明妻子马蓉出轨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要其离婚,除此之外,他并没有说过一句马蓉的不是,而马蓉在朋友圈说他是疯狗,光凭这一点,就已经构成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权,而说王宝强包养女大学生,家暴之类并没有证据,足以构成诬陷与侵犯人格尊严权。马蓉告王宝强侵犯她的人格权,要其赔偿,但是依我看来,马蓉出轨本身就是事实,王宝强其实构不成侵犯马蓉的人格权,相反,还可以反告一个马蓉污蔑王宝强侵犯人格权。

  观点2:说好的家庭暴力呢,说好的包养三个女大学生呢?

  我可以偷情,你不可说,不然就侵犯名誉权,这是什么意思呢?

  世道变得太苍凉,黄鼠狼给鸡拜年,潘金莲告武大郎太丑逼我通奸。

  观点3:王宝强的离婚声明确实对马蓉的名誉造成了伤害,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时,才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只要王宝强能拿出马蓉出轨的有利证据,他就不构成侵犯马蓉的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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