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假日酒店全裸泡温泉疑遭直播 拍摄者居然是一位女子
西安的孙女士在8月21日下午和全家来到酒十路的西安天目温泉假日酒店泡温泉,本来是 一场轻松愉悦的放松之旅,没想到遇到的事情至今都让她释怀不已,成为内心挥不去的阴影。更让人心寒的是酒店工作人员的回应态度,让她二次受伤。
媒体见到孙女士时,孙女士整个人精神状态都很差。事情发生在8月21日下午,孙女士来到酒店泡温泉。有一位女子拿着手机在浴室里面拍东西,当时大家都没穿衣服,赤身裸体的,这样怎么能拍呢?当时这名中年女子穿着便装,拿着手机站在淋浴后面,这是去更衣室必经之路,大部分人这个时候都没穿衣服。
中年女子的过分举动让孙女士愤怒了,当场提出质疑并制止女子的拍摄行为。一把夺去手机后,发现这名女子正在发小视频直播,群里有43个人,当时她已经发出去了,全部都是大家洗澡没穿衣服的小视频。孙女士迅速删除了至少3段小视频,最后在其他几名被偷拍女子的帮助下控制了这名偷拍女子。
孙女士很担心这名女子是有目的性的:“好像是有目的性的,在传播这样的小视频,万一发到色情网站,怎么办。”这类影像的传播速度和负面效应无法预知,也不敢想象,让孙女士彻夜难眠,而昨天警方将拍摄者带走后,酒店方的态度让她心寒。 对于被偷拍一事,酒店方面说道:“我们给您免单,你又不同意,工作人员应该去制止了,工作人员不是服务某一个人,是服务于大众的,领导都到另一个店了,另一个店开业了。”酒店负责人表示中年女子的确是拍了视频但是没有发出去,因为浴室信号不好发出去需要好几分钟。酒店负责人教育了这名女子,也在辛家庙派出所呆了4个小时,警方并没有在她的手机上发现什么问题,也逐一联系了拍摄者手机里的每个人,也没发现异常,目前只了解到拍摄者姓蔡,44岁,在小北门附近以收废品为生,警方已记录了该女子的详细信息。而对于在私密场所怎么会发生这种情况,这名负责人也给出了解释。
酒店负责人表示虽然酒店没有贴警示,但是客人拍了也是不被允许的。因为当时工作人员都很忙,没时间顾虑到顾客,能解释的也只有这么多了。 但是据我国《侵权责任法》,每位公民都享有隐私权,在特定的私密场所,未经他人许可,禁止任何拍摄行为,偷拍他人裸照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到十日的行政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对此有律师表示:“将拍到的裸照对外传播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达到一定数量,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可追究刑事责任,因为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我们认为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如今网络发达,经常曝出艳照门等事件,孙女士的担心也并不是假的。在如浴室一些场合内,大家一定要注意某些拿着手机鬼鬼祟祟的人,一定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