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临界·爵迹被指抄袭是真的吗?爵迹抄袭fate对比神还原

狼八卦
2016-09-01 22:58:55

  出道10年头衔多得吓人

  网友封郭敬明为“借鉴帝”

  记者发现,一本带有郭敬明亲笔签名的限量版《临界·爵迹》在网上甚至被叫卖到799元的高价。抄袭事件曝光之后,曾下单购买的读者有人懊恼不已:花了几百块,买本抄袭书,不值,太不值了!

  不过,也有人质疑这事不外乎又是一次炒作,至少让那些原本不曾关注《爵迹》的网友,有兴趣买本回家,研究郭敬明精湛的“抄袭术”。

  出道10年,郭敬明的头衔实在多得吓人:“抄男”、“郭小偷”……如今《爵迹》抄袭一事,又再次遭网友调侃成“翻译局局长”:与其说郭敬明是写小说的,倒不如说他是做翻译工作的,拿着日本的动画一经翻译就成了他自己的东西,翻译局局长的位子非他莫属。

  继“预测帝”章鱼保罗之后,郭敬明又十分荣幸地被网友封为“借鉴帝”。豆瓣网友“soraempty”更是称赞郭敬明“借鉴”的手法比过去高明不少:“华丽的文字、愈发神奇的借鉴技巧,都是《爵迹》和小四教会我们的,甚至于金闪闪那强大的王之宝藏,也是在借鉴仅仅身为第七王爵的主角CP的天赋。”

  就郭敬明《爵迹》抄袭日本动画《命运长夜》一事,记者采访了杭州一些相关动漫人士,对方表示目前还未看过《爵迹》,暂不作评价。

  记者致电郭敬明,被告之暂时不接受采访。负责出版的陈小姐表示,正是因为该书的关注度高,才会冒出抄袭等评论,但目前她还没有看过网上关于抄袭的相关报道,对抄袭一说不认同。

  那么,文学作品该如何界定是否存在抄袭呢?我们先来看国家版权局管理司《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给青岛市版权局的答复》。

  该答复中称,抄袭侵权与其他侵权行为一样,需要具备四个要件:

  1、行为具有违法性;

  2、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

  3、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有过错。

  意即抄袭物需发表才产生侵权后果,造成损害的客观事实。所以,通常在认定抄袭时是指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作品发表。

  该答复同时还给出了几种抄袭的形式,如:

  1、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

  2、将他人作品中的独创成分改头换面后据为己有;

  3、改变作品的类型将他人创作的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当作自己独创作品,如将小说改成电影;

  4、不改变作品类型,但利用他人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成分并改变作品的具体表现形式,将他人作品当作自己独创作品,如利用他人创作的情节、内容,加以改编后当作自己独创的作品。

  值得注意的是,几种抄袭形式中,第一种为低级抄袭,其他几种属于高级抄袭,需要认真辨别,甚至需要专家鉴定后方能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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