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起 市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多证合一”
福州日报9月18日讯(记者 祁正华)日前,市政府发布公告,明确从9月25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市民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将“两证合一”,村民就是“多证合一”。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原有的房产证是否作废?是否需要重新申请?市民如何缴纳房屋交易税?昨日,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就此新政作了解读。 原有证书不作废 该负责人介绍,对于城市居民来说,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就是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证合一”,对于乡镇群众来说,就实现了包括了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等的“多证合一”。 该负责人表示,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原有的房产证继续有效,不变不换。 新证与老证有3处不同。一是证书变了。现在的证书统一为《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二是现在的证书上,增加了一个二维码,作为存储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标识。只要扫描二维码,就可立即获取不动产权证的编号、不动产单元号码等相关信息。三是证书上既有土地信息,也有房屋信息,内容比原来更多,更细。 该负责人解释,9月25日前已受理并缮证的,仍领取《房屋所有权证》,该证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后依旧有效,无需换证。 25日后在这些地方办证 实施不动产登记后,市民在哪办理不动产权证呢?据记者了解,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将更名为“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25日正式挂牌。该中心将具体负责市本级及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区不动产登记的事务性工作和房屋交易管理工作。 马尾区不涉及房屋的不动产登记,如空地、林业、海域等由马尾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办理;涉及房屋的区内企业、个人的自建房不动产登记,在马尾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办理;其他涉及房屋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在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福屿路本部及市民服务中心办理点通办。 不动产统一登记后这样缴税 原先在区房管局办理的二手房过户,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如何缴纳房屋交易税? 该负责人表示,将直接由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代征,群众在领证时一并缴纳(POS机刷卡)不动产交易相关税收。该中心实行“开证明+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缴税”一条龙登记服务,群众在窗口即可完成上述全部事项。 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所需申请材料、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相关要求,可前往办事大厅领取或登录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官网(http://bdcdj.fuzhou.gov.cn)、微信公众号(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查询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