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颁出第一张《不动产权证书》

道长
2016-09-20 11:59:27

本报讯 9月12日,在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的福清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内,市民陈先生领到了《不动产权证书》(如右图),这是福清市发出的首张不动产统一登记证,标志着我市不动产登记颁证工作的全面实施。

记者了解到,自9月12日起,福清全市范围内的土地、房屋、林地、林权及海域的登记,统一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颁发《不动产权证》和《不动产登记证明》。9月5日起,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已经停止受理土地登记,福清市住建局停止受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福清市林业局停止受理林地、林权登记,福清市海洋与渔业局停止受理海域使用权登记。

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在9月12日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但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需要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可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进行办理。

据悉,不动产统一登记权利类型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林木所有权及使用权、林地所有权及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以及预告、更正、异议、查封等登记。

据介绍,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与原来的房产证有所不同,《不动产权证书》内容更详实,增加了激光防伪标志和二维码,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土地使用权面积和使用年限等内容,特别明确建筑面积以及专有建筑面积和分摊建筑面积,附有宗地图和房屋分层分户图。市民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即可显示该不动产权证的相关信息。

据介绍,位于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内已开设了11个不动产登记窗口。为了让市民了解办证流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专门编制了《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对土地、林地、海域等不同类别的办证流程做了详细说明,同时,每个窗口还配备一名专门人员为市民解答相关问题。“我们实行一个窗口收件、一个窗口出证的一站式服务工作模式,旨在建立权属清晰、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机制,切实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表示,目前,各类不动产登记的办理时间是30个工作日,下一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逐步缩短办理时限,最大限度提速增效,为企业、市民提供便捷服务。

据悉,不动产登记发证包括福清全市土地、房屋、林地、林权、海域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予以5年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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