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嘴里常见的警告 为何成了美国最为头疼的法律问题?
在很多港台警匪片里,警察们在抓获罪犯时经常会说一句话:“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一切都将作为呈堂证供。你有权在受审时请一位律师。如果你付不起律师费,我们可以给你请一位。”这并不是演戏,在美国社会中,这一幕警察出现,这就是致命的米兰达警告。但就是这个警察嘴里的警告,成了美国最为头疼的一个法律问题。
一、美国宪法和刑法的较量 米兰达警告也是有典故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1963年3月的一个深夜,在亚利桑那州,一名18岁的美国少女在回家途中被人拉进车内强奸。事后女孩逃出并报警,警察根据女孩的描述找到了那辆汽车以及汽车的主人米兰达。而且女孩明确指定对她侵犯的人就是米兰达,就此米兰达最终被判处30年有期徒刑。但米兰达却一直在上诉,他声称自己遭到了警察的威胁。官司一直打到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们认为警察们的行为违背了美国宪法。他们也知道米兰达有罪,但也不得不宣布由于证据不足将米兰达无罪释放。这就是米兰达事件,在这一事件之后,美国法律界出现了一场地震。警察在抓捕嫌疑人时,必须给嫌疑人讲明白四件事情。
这些包括:第一你有权不说话;第二如果你说话,你所说的一切都将成为呈堂证供。第三在警察询问你时,必须有律师在场;第四如果无钱聘请律师,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不要小看这些要素,总结来说是这样的,如果你的律师还没有赶到,你可以什么也不说。在警察询问你时,一旦有诱供的倾向,你的律师可以制止警察的询问。这是美国宪法授予公民的权利,也就是人权。这样的情况虽然尊重了美国宪法,但是给美国刑法造成了很大的困难。一些不法分子专门钻法律的空子,警察由于没有证据,只能在明知嫌疑人有罪的情况下,把他们无罪释放。当然,这样的情况也不是一天就形成的,在70年代的另一个案子成为了导火索。
二、至今仍是一个争论的焦点 在70年出现了这么一个案子,一个人在圣诞节前夕的一个雪夜里,奸杀了 一名11岁的小女孩,并且抛尸荒野,这样的罪行最少也是终身监禁。警察抓住了这名罪犯,但是一直没有找到尸体。警察们开始了心理攻势,警察说“马上就平安夜了,让女孩的尸体在野外不好吧?”这个罪犯是基督徒,他最终被感化并带着警察找到了女孩的尸体。即便这样,这个人也必将受到严厉的刑罚。可罪犯的律师抓住了一个法律空子,警察在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询问了犯人,而且有诱供的倾向。这个案子也是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最后由于警察违宪,这个嫌疑人仅仅被判了4年了事。
这一事件在美国国内引起了轩然大波,明知罪犯有罪却无法定罪。这样的事情一共出现了好几次,这不仅使罪犯逍遥法外,而且也给社会增加了不安全因素。在90年代,美国曾经为是否取消米兰达警告进行了一场大辩论。一派认为由于严惩罪犯的需要,必须停止米兰达警告。另一派则认为美国宪法无可亵渎,为了维护人权必须坚持使用。最后官司又达到了联邦最高法院,7位大法官一锤定音,宣布米兰达警告继续使用,宪法不能为其他法律而修改。不过明知有漏洞,美国高层也在修补这些缺陷。由此可见,绝对的民主化也自己的缺陷,没有什么是十全十美的。目前,很多国家都使用着米兰达警告,当然那些非洲国家就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