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1958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途可小姐
2016-10-18 14:20:27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福清市2015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已于2016年6月30日截止,因逾期未申报年报,福清市有1958户企业、2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据悉,此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1958户企业中,含1897户内资企业、61户外资企业。另福清市还对逾期未申报年报的593户个体户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

据介绍,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报,逾期不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此外,未在责令期间公示有关信息、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也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有关部门将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实行市场禁入制度。

记者还了解到,今年来,福清市通过落实经营异常名录制、落实企业信息抽查制、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机制“三落实”,推动事中事后市场监管工作,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通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行政处罚案件等法定信息,推动形成许可审批和市场监管、行业主管和后续监管相一致的协同监管责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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