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违约金不再“利滚利” 明年起一次性收取

途可小姐
2016-10-20 14:34:46

福州晚报10月20日讯(记者 杨剑峰)信用卡逾期还款,不但有罚息而且还可能产生“利滚利”的滞纳金。今年上半年,央行下发通知要求,明年1月1日起取消信用卡滞纳金,改为违约金,并由银行和持卡人协议约定收费。记者昨日了解到,部分银行近期对信用卡服务项目进行调整,将于明年起执行信用卡新政,同时明确了信用卡违约金收费标准。记者注意到,违约金收费标准与原来的滞纳金一样,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不过不再像之前那样“利滚利”,而是一次性收取。

近期,工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等对部分信用卡服务项目进行调整。工行公告称取消滞纳金收费项目,新增违约金收费项目,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违约金收费标准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每期最高500元人民币或按协议约定收费。浦发银行和中信银行也公告称,将于明年1月1日执行信用卡违约金项目,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其中中信银行规定最低为20元人民币,按账户每月收取。

不少信用卡用户都有这样的经历,到了还款日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还款或者没有偿还信用卡欠费的最低还款额,不但会被计收每天万分之五的罚息,还要交一笔滞纳金。滞纳金计收方式为(最低还款额-到期还款日持卡人已还款额)×5%,最低还款额一般为透支总额的10%左右。如持卡人透支消费1万元,到了还款日须最低还款1000元,持卡人到期只还款300元,700元就要按5%计收35元的滞纳金,另外9700元每天将产生万分之五的罚息。据了解,滞纳金由各银行按规定统一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有的银行有规定最低收取起点。

事实上,滞纳金被人诟病主要是因其收取方式。目前信用卡手续费、滞纳金等采取了“利滚利”的方式,按月复利,这样虽然当月滞纳金可能只有几十元,但如果欠款时间长了,利息就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这也造成近年部分持卡人欠款金额不大,但最后利息会变为成千上万元,远超当初的透支额度。

今年上半年,央行下发《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明年1月1日起取消超限费,同时滞纳金改为违约金,由银行和持卡人协议约定收费。记者注意到,新的违约金收费标准与原先的滞纳金收费标准一样,不过费用将一次性收取,不再复利计息。另外,根据信用卡新政,银行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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