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告作家江南侵权是怎么回事?《此间的少年》是同人文吗?

途可小姐
2016-10-25 15:14:36

  关于金庸先生诉《此间的少年》案件的声明:

  其实并无什么可特别申明的,《此间的少年》这本书在我的作品中虽然不是销量最大的,却是最早出版的。书中人物姓名确实基本都是来自于金庸先生的系列武侠作品,写一个虚拟的“汴京大学”以及学生们成长中遇到的各种事,基本是我在北大读书时候亲历的校园生活和听来的北大逸闻,还把自己代入了其中“令狐冲”这个角色形象。随着岁月更迭,读过的人相当之多,或许已经成为很多人青春回忆的一部分。在此谢谢广大读者对《此间》的喜爱。

  我是金庸先生非常忠实的读者。最初在清韵书院连载时使用这些人物名字,主要是出于好玩的心理。《此间》是最早的网络小说之一(创作于15年前),当时我和很多网络作者一样并未非常重视自己的作品,和金庸先生阐述自己创作武侠的初衷一样,就是“娱人娱己”。但随着它后来无端地走红,乃至于得到出版机构的垂青、走向了出版这一步,它也确实转为了一部“商业作品”。

  虽然当年没有什么钱,很期待稿费的收入,但这种形式的出版物是否合规,心里也是惴惴不安的,所以最早出版的时候,我和出版社也曾就书中人名的问题咨询过相关的法律人士,被告知这种形式在当时未曾触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才决定正式出品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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