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改革

途可小姐
2016-10-26 11:01:32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有关方面获悉,自10月1日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改革以来,福清市已发放“两证整合”营业执照318份。

据了解,自10月1日起,福建、上海、湖北、黑龙江在全国率先实施了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后,申请人在办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工商部门在受理申请并核准后,会向个体工商户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税务部门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此举简化了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程序,便利公民从事个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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