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车没停稳乘客忙跳车结果摔死
福州新闻网讯 连江男子何某无证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搞营运,车未停稳,乘客陈某跳车时,他没有制止。陈某摔倒在地,经抢救无效死亡。 日前,经连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何某3年有期徒刑,缓刑3年,并赔偿受害人家属12.8万余元。 何某没有三轮摩托车驾驶证,却驾驶一辆无牌三轮摩托车在连江县苔菉镇搞营运。1月13日下午2时30分许,何某驾驶该摩托车载着乘客陈某,由苔菉镇北交停车场往后港方向行驶。 当该车行驶到北交环岛附近路段时,陈某要下车。因为路面很滑,何某轻踩刹车,摩托车往前滑行。心急的陈某在车还没停稳时就跳车,何某没有制止。 陈某跳下车后摔倒,引发腹主动脉瘤破裂,经抢救无效死亡。连江检察院因此对何某提起公诉。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连利 夏正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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