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男子用砖头猛砸运钞车被一枪打死,押运员做得过火吗?

途可小姐
2016-10-29 09:42:15

  最近超火的那个新闻,运钞车停在路边,广东一个男的用砖头猛砸运钞车玻璃,最后被押运员一枪打死了,你觉得押运员做得过火吗?这种情况应该把他击毙吗?

  问:广东男子用砖头猛砸运钞车被一枪打死,押运员做得过火吗?

  观点1:以前在此类公司做过,也发生过此类的事,因为事小就没上新闻,在几年前也发生过类似的事,也是发生刮蹭,见押款车要走,那人开车去拦,结果导致押运人员开枪了,不过当时开枪只是擦伤那人,押运车开完枪直接走了,你是不是觉得很霸道,你错了,后来警察处理这事的时候,只赔了车钱,那人还大闹,说人受伤了也要赔钱,警察说他活该说恶意拦截押款车,人家就有击毙你的权利。而且押款车都有射击口的,打中你就是活该。不管真相如何,是真的碰到人家的车也好,没碰也好,像这位仁兄去砸押款车,击毙了他完全不用付上什么法律责任。像有些人说让押运人员跟人家理论就好了,真是笑话,别说他遇到砸车这种情况就下车跟人理论,立刻会被开除。万一,那人真是抢劫的,假装制造车祸,下车立刻被杀,到时你可怜谁。你也只是事后诸葛亮,觉得人家不是抢劫的。觉得没什么,当时他可没空上网当当键盘侠,来获取信息。

  观点2:我从事押运工作十五年,从九三年开始,我那时使用的是微冲、五四式、六四式手枪。九十年代抢劫押运车的恶性案件特别多,最恶劣的是湖南常德张君团伙抢劫农行运钞车案件,杀死押运员3人,随车出纳1人,还有几名无辜群众。为什么要提这个案件,主要是引发这次讨论的主题,怎么看待押运员开枪杀人?实话说,押运员在押运时精神压力特别大,一不小心小命就丢了,特别是在款箱交接和值守金库的时候,真是草木皆兵,因为抢劫犯要抢钱就必须杀死押运员,否则抢不到自己还脱不了身。亲身经历,我对一些无理取闹的人鸣过几次枪,但没对人打,当时我们使用枪支的规定是当押运及守护的目标,即保护的财产、枪支、车辆、人身受到暴力伤害和抢夺时可以使用武器,但这比较抽像,真正使用起来不好把握,本身就紧张,再加上不能准确判断是否是抢劫,有时候开枪是不可避免的,保命要紧,实话。说回这个案例,我不认为防卫过当,因为你无法判断这个人的目的,是不是有同伙,再加之现在使用的是霰弹枪,近距离,腰部以上,击中不用叫救护车(本人接受过霰弹枪培养)。只是我有一点想不通,运钞车怎么不快速脱离,而要停下来,不解,如果是有其他原因无法脱离,那么这个人死得不冤,如果是有意停下来,那么押运员就有防卫过当的嫌疑了,但只是防卫过当,决存钱故意杀人,因为他所保护的目标受到暴力侵害,虽然他使用的是砖头,但背后的情况无法预料,当然答案还要公安机关去侦查。个人经历及见解,见笑了。

  观点3:首先,个人认为押运小组在处理此类事故上的方式基本是正确的。但就所造成的后果而言,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肯定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违规或者缺失。首先,我们得了解押运工作的基本过程。(本人没有从事过押运工作,只是通过在银行上班的亲属与前段时间发生的押运员携款潜逃的新闻内容所参照,因此有不详细或者错误的地方还望网友予以指出及更正,谢谢)押运车的路线基本上是从A地走向D地然后再返回A地。(在地方金库取款后再返回押运公司这个过程基本不明,即使押运小组成员好像也未必知道)押运员真正开始工作的情况就是押运车装好钱押运车从押运公司离开的那一刻开始。据银行工作的亲戚了解,押运小组一般是由司机,携款员,押运员组成的。押运司机在押运全程中不得离开押运车辆,携款员坐在押运司机旁负责监督司机按照今天的运款路线行驶并随身携带好开箱钥匙。后面车厢里坐的是3~4名押运员,其中一名是当日押运小组的组长,负责现场处理押运过程中一些突发的紧急事件(例如此次的行人暴力破坏押运车辆事件)押运车内装有GPS定位系统,公司里有专人时不时的在查看押运车的行驶路线和时间。据说,押运小组成员有2样东西是不能去触碰的,1是停车2是更改路线。好像可以申请临时停车,但非紧急情况下无法运用,而且要得到公司允许。更改路线也是一样,而且好像一旦确定更改路线后押运车就直接结束送款,返回公司。所以简而言之说押运其实是又苦B又不自由的职业,停车下来喘口气?不行!想超近路快一些?不行!开车慢了时间耽搁了一点?被骂!而且工资也就2000~3000元左右(小城市大概是这样,大城市不知道)所以押运员挣点小钱实在也是不容易啊!综上所述,押运过程中是充满了紧张而严谨的工作(虽然大多时候他们自己可能也不大认为),在发生一般轻微的事故情况下,一般押运小组成员真的还不关心,毕竟保管好车里的钱才是他们的首要任务,但一旦发生诸如暴力袭击事件发生,那么事件的性质转变就会凸显出来。在某些人眼中认为持砖头的那位哥砸车不过是为了在交通事故中讨回自己的“公道”。但在押运员眼中,你砸车,就意味针对的是他生命以及车内钱款。在组长做出决定临时决定时(事件太紧急,不一定能来得及报告),他就已经必须做好承担起一切最坏后果的情况。我想,在押运员眼中,无论砸车的是疯子还是有组织和预谋的抢劫人员,他们的任务只是保证人员生命安全和钱款不缺失。事情到达何种情况需要用到强制手段,我想,不一定是要等人将车强制拦停和敲破司机窗户才开始吧?所以说,总体来说,对押运员的行为表示理解。但让人感觉有纰漏的地方是1.据我一定的了解:每辆押运车上应该都有一部用于紧急报警的装置(类似于银行的一键报警按钮,至少我们这里三线的城市的有),当时是否有及时启动?2.在车辆能够继续行驶的情况下是否有优先考虑在不影响其他车辆的通行下摆脱施暴者(貌似施暴者最后被击毙时是步行状态且身边没有停靠车辆)?

  观点4:从对生命尊重的角度讲,这个运钞员做的是有些过分,如果能够选择的话,完全可以打到不是要害的地方。比如大腿或者肚子等可以解救的部位。如果就因为砸玻璃就被打死了,这样岂不是很冤枉,并且只是说砸玻璃,并没有说是在抢劫,动机都还没有搞明白,就开枪,的确是不够冷静。

  从运钞员的职业操守上来讲,这么做确是无可厚非的,自己干的就是保护人民财产的工作,在必要的时候出用枪防卫也是没有过错的。只是在财产受到攻击的时候,自己做出了快速开枪的决定,这样的处理确实比较快,即便是附近还有同伙出现,那也不会有在出现了,前车之鉴。没准儿是因为他的这一枪阻止了一场抢劫和他自己的生命呢?

  事情总有其两面性,有好有坏,没有绝对的都是相对的。

  观点5:关于这个新闻有好几个版本,我也不知道哪个是真哪个是假,但有一个共同点,手持砖头的人 ,对运钞车有过激的行为。

  法律中明确规定,凡是恶意靠近运钞车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可直接枪毙,很多人喜欢拿死人当成弱势群体,而运钞员在保护运钞车的情况下,实施的杀人,没有任何错误,如果说运钞员无缘无故去杀死一个毫无还手之力没有过激行为的路过人,我们可以说这个运钞员有罪。

  但是,本案的关键是,一个人疯狂的拿着石头砸车,这种已经属于过激性,有伤害性行为,口头警告无效后可直接枪毙,一群圣母婊可能觉得这样太过于血腥,但事实就是这样,要不然以为那些枪,就是没有枪药的玩具。

  这个新闻让我想起前几天发生的驴友强行翻越军区事件,其中很多评论都说,都是土地,有什么好警戒的,驴友不知道是你们军区,你们军人没有管理好,这种脑残的想法就跟这个新闻一样,所有人都知道,运钞车,周围不能有过激行为,一帮脑残还非认为,我干什么都有理,你就必须让着我,就因为我是弱势群体。

  运钞车不像别的车,他都有固定的路线,固定的时间,沿途不能停下来,各种导航,完全可以说运钞车是所有公共车中,最牛叉的一个,其严保也是最严的一个,所以此次事件,有好多人说,为什么不停下来跟他商量一下,为什么不停下来跟他辩解一下,为什么不改变一下路线,为啥不加快一下油门,这种弱智的问题,我觉得没必要回答。

  还有一种人问,是说这个手持砖头的人如何的可怜,如何的可悲,如何的可叹,而那种人却没有想到,这会不会是一个局,逼停运钞车抢劫,毕竟这样的事情,在国内,国外都发生过多起。

  还有一大部分人,他们是抱着非常仇恨的目光去看待这个问题,他们认为中国人,干什么都是错的,他们美爹干什么都是对的,而这种人俗称汉奸。

  反正我个人认为,无论那个手持砖头的人,有没有抢劫运钞车的心理活动,但他所表现出来的是过激的行为,而这种过激行为,运钞人员有权利进行警告枪毙,如果因为杀死一个过激性行为,主意识是为了砸坏运钞车,武器是砖头,警告无效,而判了运钞车人员有罪,那以后的运钞车人员,除非是被枪顶到脑门上,则没有任何权利去,击杀一切可能被劫持的因素。

  观点6:杀人者偿命,理由一:死者是因为交通摩擦纠纷才与运钞车保安起的冲突,没有抢劫运钞车的意图,也不具备伤害运钞车里保安的可能,理由二:运钞车保安起了杀死对方的意图,故意放慢车速诱使被害人追赶愤怒,做出用砖头砸车的行为,在没有任何请示上级的情况下开枪,对身体要害一枪毙命,显示表明就是故意杀人的行为。滥用枪械杀人,无辜群众枉死,恶例不严惩,必致此类冤案多发,有枪都可以按自己喜好烂施暴力,与法制情理背拗,不杀不足平民愤,不杀不足正法纪,不杀怎能慰死者冤魂,不杀怎能让生者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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