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列入全省首批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试点
记者从市国土局获悉,日前,我市和南平市、龙岩市一道,成为全省首批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试点市,在全省范围内先行开展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试点。 我市将在三明生态工贸区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同时考虑将乐、明溪两县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不足的实际,确定分三个片区,试点规模3.3万亩。沙县、梅列片区,安排项目规模为1.4万亩,其中沙县0.9万亩、梅列0.5万亩;永安、三元、明溪片区,安排项目规模为1.65万亩,其中永安0.7万亩、三元0.7万亩、明溪0.25万亩;将乐片区,安排项目规模0.25万亩。同时,依托金沙园、海西三明现代物流园、台商投资区、埔岭汽车园、尼葛园等重点园区与三元、梅列、将乐、明溪经济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分期分规模推进试点项目实施。 据了解,被列入低丘缓坡地开发利用试点可享受试点项目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单列下达、试点范围内的生态用地可只征不转、按试点方案实施的项目用地不列入国土资源部卫片执法检查范围等六项特殊政策。此次试点期限为2012年—2016年,我市将在创新土地管理制度、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等方面积极探索,通过科学有序开发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及劣质农用地,实现各类建设不占或少占耕地,以较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增长,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为全省提供更多的经验和借鉴,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