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质量不合格13起案件被查处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石狮市工商局获悉,10月份以来该局共立案查处经商品监测发现的内在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案件13起,案值6.37万元。市工商部门呼吁广大消费者进一步增强维权意识,遇有不法经营线索,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形成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和社会监督三结合的商品质量长效监管机制。 市工商局在近期组织开展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中,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检查区域,加强日常巡查,加大商品质量监测力度,强化对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案件查办工作,及时查处了一批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失效变质商品和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识等质量标志的违法行为,查扣了一批不合格商品。 据工商人员介绍,在整治中发现标识标注不合法的商品,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对质量不合格的商品,严格执行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制度,及时立案查处,净化市场环境;与卫生、质监等相关部门建立协作函告机制,对其他领域的违法食品案件及时函告处理;坚持将质量监测与规范教育相结合,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规范经营行为。(记者 陈平 通讯员 蔡珍贵) |
©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