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警放弃婚礼去比武,让新娘一人拜堂,值得赞扬吗?
贵州省公安特警大比武在都匀市进行。这一天,也是铜仁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参赛民警朱俊再结婚的大喜日子。但是,为了特警事业和铜仁公安的荣誉,他放弃了与新娘张东芳的结婚拜堂礼,毅然参加比武。据悉为了约定的婚礼能如期举行,新娘多次做家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在家人的祝福中,她决定举办一个人的婚礼,全力支持朱俊再的特警事业,一个人在家拜堂成亲。他这样做,值得赞扬吗? 问:特警放弃婚礼去比武,让新娘一人拜堂,值得赞扬吗?
观点1:我是一名刑警,03左右,我们辖区发生一起杀人案,当时队里法医正在筹备两天后的婚礼,他没有二话放下筹备投入案件侦办,还好破案及时,没有耽误她的婚礼,我们现在问他妻子,如果当然他参加不了婚礼怎么办?她很平静的说:“他回不来我就一个人参加呗,我一个人给宾客敬酒。”还有同志上山抓歹徒被困在山上,被救下来又马上参加抓捕;今年的大比武还有个怀孕的民警坚持参加;有个同志在外休婚假途中得到抓捕任务,直接终止休假赶往抓捕地;长时间值班备勤两口子吵架的,情侣闹分手的,回家被孩子叫叔叔的,半夜两三点一个电话就得出发的,家离单位不到两百米却被妈妈打电话说想你了弄得泪流满面的。这些不是故事,是我们真实的人生。回到问题,为了比武而错过婚礼值不值得赞扬?我想,所有警察想要的不是赞扬而是理解和笑容。 观点2:以前我觉得这是种荣誉,但是工作这些年来,我唯一的感悟就是,以后这种事情,喊别人去吧,千万别喊我了!今年大比武我就坚决不参加,找理由开溜了!为什么?以前有困难有问题我都冲在前边,事情解决了,都说别人好,都说是领导有能力,而我,干完了处理好了,继续上班,没人知道。一没有获得认同或认可,二是家里人没有时间去照顾,三是最后别人当我憨包。回想这些年来,每年都是先进都是优秀还立功受奖,可是我自己的孩子隔三差五住院都是媳妇自己一个人去处理,直到孩子要动手术的当天我还在忙工作。但是其他溜须拍马的,该混日子混日子,轻轻松松最后该有的都有了,而我自己付出太多在工作上,家人没有得到照顾,连基本的陪伴都没有,所以现在喊我,我坚决抵制!不是吐槽,只是个人经历而已。不喜勿喷。 观点3:女方值得赞扬,但男方就不一定了。首先看当时情况,比武时间是一定的,你结婚非安排到同一天?你是不知道要比武还是不知道要结婚?就算种种原因无法避免在一天,那么队里是不是就你拔尖?你不去队里就下降一个档级?是不是队里早定好了你,并且一直着重培养你?是不是你不去再换人就来不及了?如果是,就像医生不去急诊病人会耽误治疗,国家体育队员不去几年的准备和锻炼落空了,如果是这样,那么很值得称赞,顾大局舍小家。如果不是,如果比武可去可不去,如果本人的去与不去影响不了计划和总体部署,拉低不了队里的荣誉,那么你这就是为了个人的虚荣,而且是对家庭家人极不负责任,是借机炒作个人。我们不能冷落任何一个英雄,更不能盲目追捧任何一个炒作的人,这会让价值观和荣誉观发生扭曲。在家庭利益和集体荣誉必要的抉择时,集体荣誉是绝对的重要。但在不影响集体荣誉的情况下,能顾全家庭,这才是真正有担当的男人。 观点4:男儿志在四方。作为特警的朱俊再,在结婚当天,不能陪妻子张东芳撵手拜堂,却为了特警事业和铜仁公安的荣誉,参加了贵州省公安特警大比武。特警朱俊再扎根部队,服务部队,有着军人冲锋在前的士气。特警事业是他生命的全部,儿女私情都抵不上事业的荣誉与勋章。只要工作需要,部队需要,国家需要,时刻准备着迎战,这种顾全大局的精神正体现了当今千千万万的人民子弟兵的雄志,正是我们英勇战士的写照,正是我国军心所向!象朱俊再这种无私的共产主义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敬佩吗? 同时,在特警朱俊再这种伟大革命精神熏染下的妻子张东芳,在人生只有这一次一一结婚,能理解丈夫,包容丈夫,更多地支持他献身事业,说服家人与亲朋好友,一个人完成这种在家拜堂成亲的重大事,这种默默地,坚强的后备力量一一军嫂,也是人民拥军的体现,军功伟绩也有她们的功劳,人民会衷心地感谢她们呢! 观点5:这种事情完全不值得提倡和宣扬,人生不只有工作,这么重大的日子,跑去比武,不是扯淡么?你说你去参加一个紧急行动,救人于水火什么的,那还说的过去。另外诸如那种因工作不能赶回家里见临终父母最后一面的,也都是扯淡,这种极不人性的事情就不该提倡,这样的机会只有一次,而工作来说,这个世界少了谁都能正常运转!必要的请假还是应该的。 观点6:首先讨论这类比武的荣誉度是否真有那么重要?很显然对社会意义是不大的,不像救火救人,是必须的。这类比武其实对于领导意义重大对于社会没多大意义的,然后讨论是否离了他比武就无法进行?很显然,离了一个战士就无法获奖的特警队都是糟糕的特警队。所以,对于部队还是个人来说,他只是一个不是必须的环节。那对于婚礼来说呢?婚礼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族的事情,很显然很多年内这两个家族,父母都会被旁人是好是坏的评论,抛开家族谈个人的婚姻本身就是自私的。以上,个人观点。 |